深圳特大P2P网贷骗局吸金上亿 千人血本无归

11.08.2015  18:01

  南都讯 记者刘晨 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P2P网贷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为融资用于经营,设立P2P网站,以高息为诱饵,发布虚假借款信息诱骗客户进行投资,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致使众多投资人血本无归。

  今年截至8月6日,深圳福田警方共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11宗,刑事拘留34人,逮捕37人,移送审查起诉28人,挽回经济损失29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在亿元以上的案件就有7宗。

  典型案件

  1600人1.12亿元 怎料投资有去无回

  2015 年1月9日,深圳福田警方接受害人商某报案称,其通过朋友介绍,以投标的形式在深圳市天某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络平台投资了61万元人民币,年息 24%。但投资几个月后发现平台无法正常提现,商某才知道该网站实际控制人罗某资金链断裂,网站所发借款标的都是虚假的,投资的61万元人民币被套牢。

  接到报警后,民警发现在该网站所投资的人数大概有1600人,涉案金额约1.12亿元人民币,而深圳市天某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人去楼空,公司负责人也早已逃匿。经查,该公司的法人谭某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某有重大嫌疑。

  经连续多日的侦查,最终成功将主犯罗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罗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罗某交代,其于2013年10月注册成立了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构建了P2P网贷平台,其妻谭某为法人代表和董事长,负责公司全权业务,另外张某、邰某、陈某等人分工协作。客户若有借款需求,公 司则将此信息发布到公司网上平台“发标”,投资人看到信息后会通过其公司网页注册会员并进行“投标”,将投资款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到公司账户内。募集的 资金利息根据期限1.88%左右,年收益率在24%左右,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投资人,所有投资资金最终转至其妻谭某个人账户上。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办案民警介绍,近年来,此类非法集资类案件较为高发,初期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展到最后很可能演化为集资诈骗,导致很多受害人血本无归。

  了解才能更好的防范!南都记者采访福田经侦警方,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内容及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形式

  涉及内容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以分红等方式进行;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等方式进行;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

  ▲利用民间“”、“”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

  警方提醒:在进行理财投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认准资质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