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美国乔丹状告中国“乔丹”

28.04.2016  01:21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担任案件审判长。

  案件中的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是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一审第三人乔丹公司是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者服务上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2015年,迈克尔·乔丹不服68件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件的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以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为由,裁定提审了此次公开庭审的10件案件。

  案件于昨日上午9时开庭。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由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审判长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就本案争议焦点涉及的两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充分陈述了意见。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于4月19日进行了庭审,组织各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对新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初步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