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食品小贩交街道管,管得住吗?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黄丽娜报道:“把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交给属地街道管,想法很好,但人手怎样落实?”29日,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一些参与讨论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此疑问。
属地监管力量薄弱
据省食药监局透露,广东省有食品小作坊2万多家,从业人员20万人;各类食品摊贩近30万家,从业人员60多万人。如此庞大的群体究竟由谁监管?如何监管?
与此前不同的是,草案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属地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包括组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信息采集、登记工作,查核相关信息;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阻止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等。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团省委书记曾颖如认为,“上述要求比较细,但乡镇政府和街道办现在的工作力量还非常薄弱,这项工作怎样实施?”
组成人员张华表示赞同:他们身上各方面的任务非常重,想法很好,人手怎样落实?
“九龙治水”怎管理?
草案在“综合治理”条款中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农业、卫生、工商、海洋渔业、质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对此,组成人员邱小苏直言:“这里讲的县级以上的组织起码有10个部门以上,我担心出现职责不清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赞成邱小苏的意见,“此前省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时,有媒体就质疑‘九龙治水’能治好吗?核心是职责怎样划分,责任要明确下来。”
没诚信就取缔证照
不少组成人员认为,小作坊和小摊贩的违法成本太低。“很多罚则都规定是200元或500元,违法成本太低了,我觉得应该吊销证照。”邱小苏表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回应道:“我赞同邱小苏的意见,处罚200块钱,根本就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她指出,食品安全事件关乎人命,一定要罚,没有诚信就取缔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