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疑羊水栓塞23岁孕妇产子后死亡
南都讯 记者祝勇 实习生 黄泽华 剖腹产下男婴,惠东县23岁产妇叶女士被诊断疑似羊水栓塞,经抢救10多个小时后在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不治身亡。叶女士的丈夫叶先生质疑医院在最初1个多小时仅派护士查看而没有派医生检查。对此,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回应,护士的早期处理属于一般的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
11月29日晚8时30分,叶女士在丈夫叶先生的陪同下来到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待产。叶先生介绍,妻子是平海东洲村村民,他们刚结婚不到1年。当晚9时许,叶女士被送进产房。当晚10时34分,儿子通过剖腹产顺利出生。叶先生回忆,过了约20分钟,妻子被从产房推出来,“当时她还和我有说有笑,问儿子漂不漂亮?”
随后,叶女士被送入病房,开始输液。然而,在输第二瓶液体的时候,她突然呼吸急迫,出现咳嗽、喘气等症状。“她说感觉不舒服,我看越来越严重,就去叫医生。”叶先生说,在多次呼叫医生后,次日0时以后,院方展开正式抢救,尽管妻子一度曾恢复自主呼吸,但最终于11月30日下午1时许被宣告不治。
叶先生质疑,刚开始只有护士过问而没有医生到病房处理。他称,在最早发现妻子咳嗽不止时,他两次向院方报告病情,均只有护士到病房查看,两次护士均建议“痰吐出来就好”。后来妻子病情加剧,才有医生到病房查看,此后才开始“吸痰、吸氧”等治疗。
“护士的工作也是预处理。”前日中午,惠东县妇幼保健院两名负责人表示,护士处理也是诊疗过程的一部分。对于家属提出的是否应该转院治疗的质疑,上述负责人称,在开始抢救后,是否转院要看病人的病情是否稳定下来,当时不转院是根据现场抢救组医生的建议和病人自身条件而作出决定。
该负责人建议叶女士的家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来维权,院方愿意配合。叶先生也表示,愿意配合走医疗鉴定程序。
医院通报:仍在调解中
前日中午,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对外通报了叶女士的救治过程。
通报称,11月29日20时20分,产妇叶女士因“胎儿窘迫、脐带绕颈2周”到惠东县妇幼保健院生产,行剖宫产术后当晚23时安返病房,予心电监护。该产妇于30日0时50分出现多痰难以咳出、呼吸困难等症状,经救治后无好转,病情急剧加重,出现心跳、呼吸停止,请惠东县人民医院专家两次紧急会诊并积极抢救,于30日13时40分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初步考虑死亡原因为:1。羊水栓塞;2。急性肺水肿;3。急性心功能衰竭;4。多器官功能衰竭。
通报称,事情发生后,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多次向家属作出解释。惠东县卫计局、惠东县公安局、港口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积极调解,引导家属通过法律途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调委调解等方式解决。目前该事情仍在调解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