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退约”难阻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大势

09.06.2017  22:53

  6月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玫瑰园举行发布会,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决定。

  而在白宫正门外,数百美国民众举着“退出《巴黎协定》是一场噩梦”“没有《巴黎协定》,美国落在最后”等标语牌,高喊“可耻”口号,抗议特朗普在气候治理问题上“开倒车”。

  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到美国匹兹堡的普通市民,全世界对特朗普这一决定都表达了遗憾、失望与批评。

  协定凝聚的共识

  时钟拨回到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6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当大会主席、时任法国外长法比尤斯敲槌宣布协定通过的那一刻,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与会代表们欢呼、拥抱,一些人甚至喜极而泣。这充分体现了各国对《巴黎协定》的肯定。

  经过不到一年的开放签署,2016年10月5日,《巴黎协定》已经达到生效的门槛: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约55%)交存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30天后,《巴黎协定》正式生效,成为有史以来生效最快的多边国际条约之一。

  《巴黎协定》的达成与快速生效,反映了世界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广泛共识和强烈政治意愿,成果来之不易。

  这份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指明了方向和目标,确立了以国家自主贡献为核心的“自下而上”的减排或限排温室气体的模式,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各要素作出了相对平衡的处理,传递了全球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的信号,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份协定重申本世纪末实现2摄氏度的全球温度升高控制目标,同时提出要努力实现1.5摄氏度目标,要求发达国家继续提出全经济范围绝对量减排指标,鼓励发展中国家根据自身国情逐步向全经济范围绝对量减排或限排目标迈进。明确发达国家要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其他国家在自愿基础上出资。

  这是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定,体现了减缓和适应相平衡、行动和支持相匹配、责任和义务相符合、力度雄心和发展空间相协调。

  “退约”背后的短视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早有预兆,特朗普在竞选总统时就称有关气候变化的科学结论是“骗局”。特朗普政府“退约”的理由是,《巴黎协定》将给美国带来“苛刻财政和经济负担”。一方面,为达到自主贡献目标的节能减排措施将损害美国煤炭、石油等产业,减少就业;另一方面,按协定的要求,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达国家,有义务为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出资。

  特朗普说:“简言之,这份协议没有消灭煤炭工作,它只是把那些工作从美国转移到外国,这份协议跟气候关系不大,倒是更多与其他国家获得针对美国的财政优势有关……这份协议是把美国财富向其他国家转移的大规模再分配。

  但是众多专家指出,这些理由站不住脚。因为美国传统能源产业创造就业机会的潜力已难以挖掘,而新能源创造的就业机会早已超过煤炭、石油等产业。美国能源部数据显示,现阶段美国煤炭产业就业人数略多于16万人,而太阳能产业远超前者,达到37.4万人;为“绿色气候基金”出资,实则提升了美国的国际形象和软实力,进而也有助于美国的商业利益。

  人们已经看到,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发展,是各国转变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制约、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低碳发展道路是大势所趋,为了眼前能见的一点利益就逆向而行,只能错失一个新时代的机遇。

  世界大势无法改变

  退出《巴黎协定》,不是美国政府第一次签署气候协议后又出尔反尔。早在2001年,布什政府上台后不久就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发达国家随后效仿退出或削弱减排力度,《京都议定书》的效力因此而大打折扣。

  有此先例,特朗普宣布美国“退约”自然会引发担忧:《巴黎协定》是否会步《京都议定书》的后尘,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是否会因此受挫?多方专家指出,今日不同以往,美国“退约”短期内可能造成一定冲击,但长期而言,国际社会凝聚的强大共识仍将发挥作用。

  就短期影响方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教授约翰·斯特曼认为,首先,美国的退出给全球太阳能、风能和其他新兴绿色能源行业的投资带来不确定性;其次,美国削减对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的贡献,其他发达国家可能效仿美国,降低出资额度,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部分资金将无法落实;第三,这将强化“发达国家不率先减排,发展中国家也不应行动”的思维。

  然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势无法改变。《巴黎协定》已得到全球140多个缔约方批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82%以上;除美国外,其他发达经济体如欧盟和日本等都已重申承诺,将继续坚守协定;即便在美国国内,众多州、市地方政府和企业也表示将继续节能减排。

  美国伍德罗·威尔逊中心的德苏扎说,《巴黎协定》代表着气候变化共同行动计划“前所未有的时刻”,考虑到这个协定由各国自主决定减排目标,且5年评估一次进展,各国在减排问题上具有弹性,“无论有没有美国参与,《巴黎协定》都将继续下去”。

  中国坚守的决心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而《巴黎协定》具备广泛支持基础。美国一家“退约”,不会改变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潮。中国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继续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采取有力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是达成《巴黎协定》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在协定的谈判中,中国代表团本着负责任和建设性态度参与,为协定最终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各方高度评价。时任法国总统奥朗德在大会闭幕后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话时,特别感谢中方为大会成功召开作出的突出贡献。

  2016年4月22日,中国在《巴黎协定》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协定,并于9月3日批准协定。作为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的主席国,中国推动二十国集团首次发表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主席声明,为推动签署《巴黎协定》提供了政治支持。

  中国既表达了政治意愿,也迈出了实实在在的步伐:2016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前一年下降6.6%,远超出当初计划下降3.9%的目标,保持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和势头。而在“十三五”期间,中国提出了降低碳排放强度18%、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至15%等一系列约束性指标。

  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广低碳智慧城市、推进气候变化立法……一系列举措正在或即将实施。

  正如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所指出的,《巴黎协定》描绘的绿色低碳发展全球大势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选择相一致,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都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这既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中国勇于承担应尽国际责任的大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