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十名美的员工拒绝调岗被解约 员工称公司变相裁员
南都讯 记者何奎山 为裁员,公司通过调整岗位逼员工违约后将其辞退?近日,多名美的集团员工向南都反映,其所在部门突然下发岗位调整通知,将本在技术岗、管理岗的员工调至生产线,在他们拒绝离岗后,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不赔偿。记者采访获悉,北滘劳动部门在收到工人仲裁申请后,审议裁定美的公司单方面调整员工工作岗位不违约。而美的集团昨日回应称,涉及该批次岗位调整的员工,调整前后岗位类别相同,符合劳动合同规定。
员工:调岗前后差别太大 不能接受
“直接改变了岗位性质,我是技术岗位,直接调到生产线,工作时间和待遇都差别很大,当然不能接受。”昨天下午,美的洗涤电器公司的员工庄建民告诉记者。庄建民于2009年入职,本来是在生产线做工人,2010年通过公司内部招聘进入品质管理部成为来料检验测试员,负责测试零部件性能。据庄建民提供的一份由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17日下发的《员工调岗通知书》,要求庄建民于当月17日前往线上检验岗位报道,该通知书注明新岗位同为品质管理部,且薪酬水平不变。
“以前岗位是每周六天工作,8小时工作制,新岗位完全就和原岗位性质不同,工作时间变长,周末休息无法保证。”庄建民表示,他没有在当月17日前往新岗位报道,“但我也没有旷工,继续在以前岗位干活,直到12月底,这是有考勤记录的。”庄建民出具的一份考勤表显示,至2014年12月29日他一直在岗。但当月20日,公司一纸《解除合同通知书》告知庄建民,其未按规定于17日到新岗位报道,属于旷工三日以上,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与庄建民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他的部门同事郭小娟,她已经在美的工作10年,因为未接受岗位调整而被解雇。除了庄、郭二人所在的品质管理部,在该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分别负责管理供应商和采购的员工柳贻全和康丽芬,均被调至生产线。“以前是每周5个半工作日,新岗位每月仅能休息两天,而且每个工作日工时要多2小时以上。关键是,我是采购,调到生产线。”康丽芬表示,被解除合同后,她也未拿到补偿。
美的:正常调整,已由劳动部门仲裁
记者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与庄建民同一批被解雇的有逾十人,但这并不是全部。据庄建民介绍,在他之前,已有员工在拒绝调岗后被解雇,“他们都按合同规定拿到了赔偿,我们却没有。”为此,庄建民等人选择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裁定美的洗涤电器支付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及奖金。
但仲裁结果难以如庄建民等人所愿。据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3月5日出具了仲裁书,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虽然庄建民等人调岗后的工作内容和场地发生变化,但岗位类别和工作性质未变,且“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同时,该仲裁委员会对庄建民提请的支付赔偿金和拖欠工资及奖金,认为无证据证明其出勤打卡后有正常劳动,因此不支持请求。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向美的集团发出采访请求,该集团负责对接媒体的负责人朱先生回应称,经了解,庄建民等人的调岗是洗涤电器公司的内部调整,因为对解除劳动合同不满,部分员工已经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部门介入,“可能是他们对仲裁结果不满,所以反映给媒体,希望他们走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目前,庄建民等人仍未办理离职手续,也未从公司安排的宿舍搬离,“仲裁明显不合理,偏向大企业。”庄建民称,他们有考虑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