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某“美食节”属违法举办,街坊参加活动需谨慎

26.07.2017  17:34
近日

一场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

及备案的“美食节

在狮岭镇奇才市场前悄悄摆开场面

为保障公共安全

花都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违法举办“美食节

7月22日,据群众举报,在狮岭镇奇才市场前的珠三角环线高速桥底有一场“美食节”开始举行。经合益派出所调查后发现,主办方未获得城管、工商、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行政许可,此“美食节”属违法举办。

该“美食节”的近60户食品经营户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不能提供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也未建立进、销货台账,食品安全状况不明。活动举办场地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线乱拉乱接且无保护措施等明显的消防安全隐患,且地点位于高速桥下,一旦发生火险,后果不堪设想。

责令举办方停业整改

值班民警马上赶赴现场,责令举办方停业整改。举办方当场承诺立即关停,但于7月23日晚又悄然开张。为及早控制事态发展,花都区公安分局及狮岭镇领导相当重视,进行现场督导,对举办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与此有关的一切活动。

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即召开现场协调会,明确告知举办方此违法行为所触犯的法律条款及继续进行可能担负的法律责任,指出此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敦促其迅速采取措施,尽快结束此次违法“美食节”活动。

在政策和法律面前,举办方承诺立即停止此次“美食节”活动并清场及拆除现场违法搭建物。为保证清场的秩序,合益所调集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疏散展商和围观群众。7月24日上午,现场所有违法搭建物已全部拆除完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界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以及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办案民警提醒,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其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应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花都街坊注意咯

参加美食节要看清楚

主办单位是否有办理

报批手续及备案

食得安全又放心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