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方便用气才能消除“黑气”

04.05.2015  12:13

  ■ 朱慧松

  本报昨日报道,梅县区李先生反映,松口镇一些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商店也经营煤气充装的生意。有证的店按要求对过期瓶要一律监测,对螺丝瓶进行报废处理,但是部分群众却不理解,反而“帮衬”一些无证商家。

  液化气的质量和安全,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危。而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因此储存、运输和销售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无证经营的“黑气点”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从这里销售的液化气瓶就如同一个个不定时的炸弹,一旦出现险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在质量上也没有保证,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职能部门对“黑气点”的查处工作也从未放松,“黑气点”被端的新闻也不时见诸报端,可“黑气点”却似乎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这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值得反思。

  “黑气点”的经营者虽说狡猾,但绝非无懈可击,储存、运输、销售液化气瓶都会有不小的声响,乃至会散发阵阵臭气,这些都很难遮掩,很多周边群众也清楚这是“黑气点”。但因为如今在一些地方,部分群众存在用气不便的问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这样一来,一些群众觉得“黑气点”开在身边,用气较方便,还能得些实惠,不仅不那么计较了,有的甚至还积极“帮衬”,成为常客。“黑气点”少有人举报,又不愁生意,经营者自然是乐此不疲。

  由此而言,对于“黑气点”,职能部门严惩重罚固然重要,但群众“用气难”的问题不解决,整治过后,“黑气点”又会重出江湖。这样循环反复,职能部门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却又回到了起点。只有让群众用气更便利,才能治本。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须出台更多惠民举措,在合适地点新建或帮建规范的煤气充装点,让群众跑更少的路,花更少的钱就能用到放心气。同时还要千方百计降低天然气的“门槛”,让这种清洁便利的能源能造福更多群众。人们用气不难了,还会容忍身边存在“黑气点”这样的“火药库”吗?肯定是举报没商量。“黑气点”既没了生意,又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自然就无法折腾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