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翁源县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14.01.2015  05:34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监督水平,努力营造建设“平安法治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社会氛围。翁源县民族宗教局采取“三带头”的工作方式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一是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在活动日期间,翁源县民族宗教局在该县东华寺和龙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教育活动,机关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形成法制教育宣传声势,使“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意识深入宗教领域,进一步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通过学法、知法、懂法,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负责人带头。该县民族宗教局要求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负责人在带头学习、遵守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结合宗教的教义教规,在讲经弘法时深入宣传宗教法规,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三是信教群众带头。该县民族宗教局在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宗教教义教规学习宣讲活动,支持和鼓励在广大信教群众做遵纪守法带头人,使信教群众既自觉学法守法,又严守教义教规。

  (供稿:韶关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