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将财产留给大儿子却遭遇“翻脸不认人”

14.06.2022  19:58

大洋网讯 张婆婆快八十岁了,随着年纪增长,独自生活存有诸多不便。因此老人的两个子女轮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在老人看来,大儿子付出较多,近期,她便在广州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大儿子继承。

办好公证后,大儿子拿走了公证遗嘱,但对老人的照顾却大不如从前,这让老人十分寒心。老人瞒着大儿子,在女儿的陪同下到广州公证处修改遗嘱,将原本只留给大儿子的财产改为留给所有子女平分,并将公证遗嘱交给女儿保管。

修改不到一个月,大儿子便知情。他对母亲和妹妹的做法十分不满,并与母亲和妹妹产生争执。

广州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立遗嘱人享有立遗嘱自由,同时也享有变更、撤销遗嘱的自由。张婆婆的问题在于选错了遗嘱保管人,忽视了对遗嘱的保密和保管问题,这是当前许多立遗嘱人并没有注意到的。大家草率的选定遗嘱保管人,殊不知可能与立遗嘱的初衷背道而驰。

那么,遗嘱交给谁保管最合适?自己保管能够保证遗嘱的保密性。但如未及时告知他人,生前的心愿也许难以实现。

如果直接给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管,这种做法虽然为继承人提供便利,却可能导致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甚至“翻脸不认人”,不愿履行对立遗嘱人的法定扶养义务。

如果给自己信任的其他亲友保管,但这无形增加了遗嘱损毁和内容泄露的风险,尤其对成员众多、关系紧张的家庭来说。

为了遗嘱的保密性,防止毁损、灭失,将遗嘱放在有保管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保管比起其他方式,更具明显优势。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何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