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旬痴呆老人走失后冻死 期间曾两入派出所

02.02.2015  13:08


2015年1月16日,走失老人李玉森的女儿李玲玲指示老人尸体被发现处。


李玉森走失地点示意图


李玉森曾于2014年12月16日来到通州区北皇木厂桥附近一工人生活区。


2015年1月16日,李玉森的女儿李玲玲给记者看父亲生前照片。

  79岁的老人李玉森患老年痴呆,不慎走失。家人立刻在朝阳区常营派出所报警,老人也随后两次被送到通州区焦王庄派出所。但走失老人的信息却没能跨过朝阳区和通州区的区界,两个相距约10公里的派出所未能及时沟通。在家人苦苦寻找的同时,焦王庄派出所则“无法判断老人异常”,老人两次自行离开。

  走失7天后,老人被发现冻死在通州区中坝河河沟里。

  李玉森老人走失前一晚,老伴儿李玉芳梦到他蜷缩着趴在一摊水中,纹丝不动。

  7天后,同样的姿势,李玉森在北京通州区中坝河河沟的冰水中被发现。

  他的女儿李玲玲曾经觉得父亲李玉森至少还能再活十年。“他身板硬朗,有当兵时的好底子。”李玉森1953年参军,1957年复员转业。

  走失期间,这位口齿不清、无法与人沟通的老人不乏好心路人和巡警相助,两次被送到通州区焦王庄派出所。但是他两次都离开了派出所,继续徘徊在北京最低气温零下6℃的街巷,直到冻死。

  家人报警时朝阳区警方曾发出寻人的协查通报,路人报警后,接走老人的通州区警方也发出反向协查通报,丢失、“捡拾”的双向信息却因区域范围等原因没有汇集、奏效,老人口袋中的家人电话也始终未被发现。老人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回家的机会。

  昨晚,新京报记者致电通州区公安分局宣传科一名王姓工作人员,他介绍,确有此事。信访部门已对此事作出结论、责任认定,并答复了家属。此外,李玉森在派出所期间所有的活动都是有视频资料以及相关证人。

   未跨区的协查通报

  李玉森在朝阳、通州区界不远处走失,其女在朝阳区常营派出所报警,但协查通报却未能发往通州的派出所

  李玉森在女儿李玲玲买菜的10分钟里消失了。

  这位79岁的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四年有余,一刻也离不开家人看管。他逐一忘记子女,甚至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他只记得妻子李玉芳,但想不起名字,一直叫“老伴儿”。

  去年11月底,李玉森夫妇跟着女儿李玲玲来到北京,住在外孙女家。李玲玲一边给女儿带孩子,一边可以照顾他们老夫妻。一家六口,四世同堂,住在朝阳区管庄新天地小区。

  李玲玲说,患痴呆症后,健忘让李玉森焦躁不安,在屋里转圈走,不断要求出门,李玲玲只能每天带他下楼溜达三趟安抚他。

  2014年12月16日中午约11点,李玲玲推着2岁半的外孙,李玉森夫妇跟在她后面,一起上街买菜。在朝阳北路首航超市,李玲玲把父母和外孙留在超市门口,她去地下一层菜市场买菜。十分钟后,她回到超市门口,只看到母亲在哄哭闹的外孙。父亲李玉森没有像往常一样跟在后面。

  超市门前人来人往,没人注意到李玉森,超市门口的监控录像也没有他的踪影。

  李玲玲沿着朝阳北路向西一路寻找,但没有线索。

  下午1点,李玲玲报警。走失地所属的朝阳区常营派出所接警,并发出寻找李玉森走失的协查通报。

  协查通报是公安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寻求提供案件侦破线索等的方式。北京市公安系统一名民警介绍,协查通报一般由市局或分局发出,请求所辖区县分局、派出所的配合。协查范围根据协查侦办的事件需要决定。

  李玲玲报警当天,朝阳区常营派出所发出寻找李玉森的协查通报上,有李的名字、体貌特征的文字描述,以及家属、派出所的联系方式。

  “常营派出所当时说协查通报是发全市公安内网,我们就没有到邻近的通州再报警。”李玲玲说。

  但协查通报并没有发到全市公安内网上,而只局限于朝阳区。2015年1月24日,常营派出所一民警证实,这份协查通报只针对朝阳区下辖的所有派出所。“这是治安事件,并非刑事案件,而且无法确定走失方向,当时就通知了各派出所的巡逻车,注意周边有无疑似走失的老人。”

  李玉森走失的首航超市向东约1.8公里,即是朝阳区与通州区的区界。

  至于为何没有请求其他区县分局协查此事,且告诉家属已发全市协查通报,朝阳区常营派出所对此没有向家属做出解释。

  李玉森并没有往西走,根据后来北皇木厂桥南侧的一处工地提供的监控录像,12月16日下午4点,李玉森出现在该工地,这里在朝阳北路东南6公里处,隶属通州区焦王庄,与朝阳区相邻。

   老人两次离开派出所

   李玉森两次被送到通州焦王庄派出所,但均因派出所“不能判断老人是否正常”,又两次主动离开

  12月16日下午4点,李玉森来到通州区北皇木厂桥南侧一个工地门口。保安队队长伊新超看到这位衣着整洁的老人跟保安含混地说着什么。

  当晚7点左右,在工地东边的生活区,伊新超再次遇见李玉森。晚上11点,伊新超回宿舍时,看到李玉森还在生活区转悠,“他手里拿块白砖头,衣服上沾了土。”李玲玲猜测,李玉森怕狗,砖头是专门捡来防身的。

  伊新超察觉到老人“不对劲”,上前询问是不是找不到家了,“他‘嗯’了声,说‘找老伴儿’,但始终说不出家在哪里。”

  伊新超没有在李玉森身上看到写有明显家庭、电话信息的物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甫律师建议,对待痴呆症老人,家人要尽到监管责任,在尽量不伤害老人自尊的同时,为老人佩戴容易被发现的身份、电话信息卡等,以确保意外发生时,能快速与家人取得联系。

  伊新超于是拨打了110。晚11点40分左右,通州焦王庄派出所三名警察开着警车出现在工地生活区。

  李玉森起初不愿跟警察走,抓住手里的砖头不放,嘀咕着“找老伴儿”。“一个警察哄他说,这就去找,他才扔了砖头上车。”伊新超说,“警察说会帮老人找到家。”

  根据李玉森家人提供的和警方12月30日交谈的录音,焦王庄派出所所长孙学章说,李玉森被接到派出所,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李玉生”(音),“字歪歪曲曲,像小孩儿写的。”李玉森还告诉警察他81岁。

  12月17日上午,警察还没帮李玉森找到“老伴儿”,李玉森就离开了派出所。

  伊新超介绍,17日下午保安队有人在万客联超市门前见到李玉森。超市距离同在陈列馆路上的焦王庄派出所不到600米。

  17日当晚,一名巡警把李玉森再次送回焦王庄派出所。但18日,李玉森再次离开。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负责督察此事的徐姓警官解释称,12月16日晚上焦王庄派出所接警后,把老人安排在派出所大厅,并有人照顾。第二天老人非要走,还翻派出所的护栏,被保安一度劝了回来。17日晚,老人第二次被送回派出所后,民警安排老人在派出所一间屋子休息,屋子有扇朝向大厅的窗户,老人就一直站椅子上敲窗户、喊人。

  这名徐姓警官说,“不同于侦办案件,公安的救助不具强制性,民警没有权利不让老人走,救助也得看被救助人的意愿。”

  焦王庄派出所孙所长也告诉家属,李玉森两次都是主动离开的,派出所“不能限制人身自由,而且不能判断老人是否正常。”

  李玲玲要求派出所公布录像,查看父亲究竟如何离开派出所。“录像已作为证据封存,是保密的,家人不能查看。”通州区公安分局一名负责督察此案的工作人员说。

   被领走的老人?

   听说父亲被送至焦王庄派出所,李玉森的女儿到派出所寻找线索,但却被告知走失的老人被家人领走

  警方没有透露李玉森12月18日第二次离开派出所的具体时间。当天傍晚,去工地的伊新超又一次看到李玉森。天刚黑,老人站在北皇木厂桥北侧路口。“他就那么站着,似乎没有过路口的打算。”

  李玲玲推测,离开派出所的李玉森在混沌中,或许努力尝试摸索,他走上了返回工地的路,如果继续走下去,离家就很近了。站在路口的李玉森左手边,正是回家方向的朝阳北路。

  伊新超没有看到李玉森究竟走上了哪条路,他以为“老人找到回家的路了。”

  但从李玉森最后被发现的地点可以判断,他没有选择正确的路。

  这是伊新超最后一次见到李玉森。那几天,北京夜晚的气温最低在零下5℃左右,并伴有三到四级的北风。

  12月19日下午,在首航超市周围找了3天未果的李玲玲,来到通州区果园环岛张贴寻人启事,这里距焦王庄派出所约7公里。一名交警看到寻人启事上李玉森的照片,告诉李玲玲,他18日在通州区焦王庄派出所见过这位老人。

  但李玲玲致电焦王庄派出所询问时,一名警察在电话里告诉她:的确有走失老人送过来,但已被家人接走。

  李玲玲不死心,她和女婿赶到焦王庄派出所想查看录像,确认被送到焦王庄派出所的走失老人到底是不是李玉森,但警察以设备维修为由拒绝。李玲玲只好把李玉森的寻人启事、身份和户籍信息留给了值班民警,请求留意。但接下来的几天里,警方没有任何反馈。

  2015年1月26日,在焦王庄派出所,李玲玲再次询问孙所长,民警提到的被家属领走的老人,是不是她父亲?孙所长拒绝回答这些疑问。

   “失效”的反向协查通报

   焦王庄派出所称李玉森第一次被送到所里,就将老人的信息以反向协查通报方式发往全市,但最早接警的常营派出所却称未收到

  焦王庄派出所向北大约3公里处的通州区中坝河北岸,有一处100多亩绿化林。2014年12月21日,看林子的吕占良听到院子里一阵狗吠,吕朝窗外瞅了一眼,看到一个老人沿着中坝河河沿迟缓地走着,“抬不起脚,几乎蹭着地面走。”

  老人正是李玉森。李玲玲猜想那时父亲一定是饿得快走不动了。

  与此同时,失去线索的李玲玲一家仍然继续寻找。12月22日中午,李玲玲一路问到北皇木厂桥南的工地,才从伊新超那里得知,父亲曾在12月16日晚被焦王庄派出所接走。

  李玲玲带着当时报警的伊新超一同来到焦王庄派出所询问详情。“派出所的民警一直打电话询问,大概等了两个小时,最后承认两次接收过我父亲。”

  李玲玲当场提出质疑,为何她19日到派出所时,警方没有提供关于李玉森的任何线索?

  警方解释称,两次接收老人都不是同一班警察。对于警方接收李玉森后如何交接,通州分局负责督察此案的警员未透露详情。

  12月22日,李玲玲要求焦王庄派出所发出反向协查通报。捡拾到走失老人,警方会发出反向协查,提供老人的相貌特征等信息。但焦王庄派出所称,16日第一次将李玉森接到派出所时,“就已在全市范围发了对该走失老人的反向协查通报。”

  2015年1月26日早上,焦王庄派出所所长孙学章在电话中称,反向协查通报“发的是全市范围,全市派出所都能看见。”

  然而,1月26日上午,在焦王庄派出所,孙所长当面告诉家属,派出所是按照程序把发反向协查通报的请求上报给通州分局勤务处,由通州分局向其他分局发布。但是否全市派出所都收到了这份协查通报,“最后的结果不清楚。”孙所长说。

  对此,通州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管信访的乔主任说,通州分局已按流程将反向协查通报上报给市局,市局发给相关分局,再下发给辖区派出所。“原则上,全市的派出所都能接收到。但是否收到,我们不能确定。”

  尽管焦王庄派出所和通州分局均称其按流程向全市范围发布反向协查通报,但最早接到李玲玲报警的朝阳区常营派出所却未收到。“没有从通州警方收到任何此类信息。” 2015年1月24日,常营派出所一名民警说。

  “市局督察部门曾就此事专门到常营派出所调查,确认我们的系统没接收到。”前述民警说,“如果焦王庄派出所发出全市范围的反向协查通报,我们的系统是一定会接收到的。”

   衣兜里未被发现的电话号码

   老人最终被冻死在河沟里,他口袋里写着家人的电话号码的纸条在尸检时被发现

  就在李玲玲与焦王庄派出所交涉时,12月22日下午约3点,一名遛弯的50多岁男子告诉吕占良,中坝河河沟里有个死人,“他说要报案。”后来李玲玲获知警方是23日下午接到报警。

  吕占良说,每天上午都有一个放羊人沿河北岸来回走两趟。“22日上午,放羊人还没看到河沟里有尸体。”吕占良推测,李玉森应该是22日中午掉到河沟里的。

  22日下午5点,李玲玲离开派出所。她开始把搜寻的重点锁定在焦王庄派出所周边,搜寻的边界到了派出所向北约3公里处的潞苑北大街。

  她并不知道,她已经错过了最后找到父亲的机会,她离父亲最后活着的地方,一度不到百米之遥。

  23日,几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来到李玉森冻死的地方。

  23日下午5点,李玲玲的女婿接到通州刑警队让去辨认尸体的电话。

  在警队,李玲玲看到一张照片:李玉森蜷成一团,倒在河沟的枯草中,身旁是冬日的河水。他双手抱在胸前,那顶睡觉都不愿摘下的蓝色干部帽子歪在肩头,黄色的围巾不见了,一只鞋也掉了。

  寻找李玉森期间,李玲玲多次侥幸地想,父亲毛衣右侧衣兜里,有一张写着她电话的纸条。12月23日,在法医鉴定中心,李玲玲看到纸条对折着,和尸检报告一起放在塑料文件夹里。

  12月22日下午,李玲玲和女婿洪哲在焦王庄派出所,询问民警,是否有翻找过老人的衣兜时,这名民警说翻找过,但是没看到纸条。

  从走失到死亡的整7天里,没有人发现这张纸条。

  一位北京公安系统警察介绍,警方接收到走失老人,如果老人不能提供身份、家庭信息或联系方式,按惯例民警会在有监控的房间内,翻找老人的衣兜,查看家人是否留有电话等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都没有,警方会暂时把老人安置在民政部门的救助站,继续调查老人的家庭信息。”

  另一名警察介绍,由于家人看管不慎导致痴呆症老人走失,属于治安事件,派出所一般接受报警,但不会出警寻找。除非有迹象表明是疑似被侵害的失踪人员,才会立案侦查。

  2015年1月7日和8日,李玲玲向北京市公安局和通州区公安分局信访部门提交材料,认为焦王庄派出所处理李玉森走失时存在不当。

  通州公安分局一名负责督察此案的工作人员说,目前通州区公安分局已完成此案的督察,“老人是自愿离开,焦王庄派出所该做的救助全做了,现在看没有问题,也没有责任。”

  昨晚,通州区公安分局宣传科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李玉森的家人已就此事到公安的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给出对此事的结论、责任认定,并答复了家属。

  李玉森的尸体医学鉴定结果是“符合冻死”。

  12月26日,曾向焦王庄派出所报警“捡”到李玉森老人的伊新超发短信给李玲玲,提及他最后一次见到李玉森长久地站在路口,却没有上前询问一句,他觉得非常难过,“要是当时把老人带回来,就不会让他在外面受冻了。”

  1.老人走失,北京警方是否应在全市范围发协查通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甫律师说,北京完全具备在全市公安内网上发出协查通报的条件。老人在两区交界处走失,一街之隔就跨区了,公安人员有必要全市共享信息。

  2.痴呆老人如主动离开派出所,民警是否能强制救助,不允许其离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当老人不能提供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时,警察要判断老人离开派出所可能带来的危险。即便暂时无法查找到个人和家庭信息,也不能任由老人离开,可安置在民政部门的救助站,继续调查。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杨孝怀律师说,对于老年痴呆比较严重,或智力存在障碍的人,法律上鉴定应是无行为能力人,警察处置这样的人不应听之任之。对于这种无行为能力人,即便其非要离开派出所,警察也有强制的职责,对其作出妥善的安排。要么联系家人,要么送到救护站。

  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周清树 实习生 李骁晋 摄影 王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