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最大”和性别歧视无关

16.10.2015  14:20

  来论

  近日,在朋友圈流传着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收件凭据”的图片,显示一家公司正在申请名为“上海老婆最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张照片配以“市工商局未同意该企业名称,理由是违反男女平等的原则,不符合公序良俗”的介绍文字,此传闻得到媒体证实。

  “老婆最大”是首歌。那一句“我想要和你摆个小摊,陪着你度过最冷的天”,不知感动了多少人。这首歌传递给我们的是温暖,是感动。

  上海工商部门认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文字和内容。“老婆最大”这样的名称有悖于“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精神,以及“最大”这种夸大宣传的字眼不应出现在企业名称中。我想这样的想法有点教条了。这里的“最大”传递的未必就是“夸大”,而可理解为爱。

  再说,现实中还有类似于“厕所烧烤”这样的名字,如今“厕所烧烤”已是有名的连锁企业。其名称来源,是这家小作坊的创业地点,就在一家厕所旁。这样的名称都能通过审批,“老婆最大”也应没问题,只要“老婆最大”那首歌的作者不告侵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即可。

  现实中,很多小夫妻会以“爱妃”和“”嬉戏,难道说他们是搞封建、搞性别歧视?我们需要男女平等,但是不能把“女人生孩子”说成是性别歧视。也无须为一个企业的名字去上纲上线,允许演唱“老婆最大”,也理应包容“老婆最大”成为企业名字。

  □郭元鹏(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