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两周年——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构筑完善老年人保障体系

24.03.2016  17:12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重大政策制度,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人抵御风险能力,2014年4月,广东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在全省启动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银龄安康行动”。这一项目从制度设计、保障功能、合作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体现了广东特色,为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老龄工作提供了学习借鉴和有益启迪。围绕加强老龄工作的相关部署,正值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两周年之际,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通过制度设计创新    促进应对老龄化政策落地实施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八大以来,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政策,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政策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广东既是人口大省,又是老龄人口大省,截至2015年底,广东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200万,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给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带来一系列新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保障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

  在此背景下,我省以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作为切入点,将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具体行动,可谓形势所需、顺势而为,是我省民政部门以及老龄、国寿系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在新常态下以前瞻主动的态度实施积极应对老龄化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利用市场力量化解老龄问题的一次积极探索。

  通过保障功能创新  增强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目前,我省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一系列老年人保障制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省老年人保障体系仍存在不够健全,政府和商业保险存在部分缺位,保障厚度不够等问题。一方面,基本医保等社保制度缺乏身故和伤残责任,保障不全。一旦老年人出现上述意外,则需要家庭自身负担,困难老年人则仍需要政府临时救助和帮扶。同时,基本医保“广覆盖、低保障”的特征,使得老年人自身负担金额比例较高。另一方面,老年人商业可保险种缺失。老年人是意外伤害高发群体,是最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的弱势群体。现有商业险种投保年龄大多都限制在65岁以内,或者从经营风险角度考虑要求老年人缴纳高额保费,老年人可保的险种非常少。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意外伤害呈现上升趋势,由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矛盾纠纷,给老年人及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我省推行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保障方案由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偿以及住院津贴四大保障项目构成,突破商业保险不能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的尴尬,弥补了社保、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方面的不足,大大提升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能够有效减轻个人、家庭和政府的负担。其中,投保年龄上不封顶、突破时间空间限制、住院津贴是此项保障的三大亮点。凡是在广东省生活和居住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享受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还解决了老年人意外住院护理费用不能由医保支付的难题。

  通过合作模式创新  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应对人口老龄化,仅靠政府的力量和投入、仅凭民政、老龄部门一己之力远远不够,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和商业保险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银龄安康行动”作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且带有公益性质的老年民生保障项目,紧紧围绕“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最初方案的设计、调研、论证到项目的启动等等工作的开展,都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司跟进、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联动机制,在部署各项工作中联合进行会商、联合开展督查、联合发布通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在鼓励各地政府积极出资为符合政府供养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兜底购买的同时,倡导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社会捐赠或企业赞助等多种方式购买,搭建了“政府显关爱、社会献爱心、子女尽孝心”三大平台,真正做到政府不缺位、显了关爱,社会不缺位、献了爱心,子女不缺位、尽了孝心。在政府显关爱方面,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列入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全省各级民政、老龄部门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作为进一步促进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实现了由财政出资为8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和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部分地方还下延了统保对象年龄,扩大了覆盖面。在社会献爱心方面,各地充分发挥“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平台和载体作用,积极动员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公益慈善机构为老年人捐赠意外伤害保险。广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等地结合开展6.30扶贫济困、“爱心帮扶一对一”、“精准保险扶贫”等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公益慈善机构,积极奉献爱心,有的地方还在政府统保的基础上,出资为村民进行二次购买,捐款为老年人赠送意外伤害险,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让老年人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在子女尽孝心方面,“银龄安康行动”与新版“24孝”行动标准第16条“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相统一,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老年长者的生活质量提供强大的正能量。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通过春节、母亲节、父亲节、重阳节敬老月等节假日营造敬老爱老舆论氛围。在政府的倡导下,子女们纷纷尽孝心,为自己的父母购买老人意外险,为孝亲敬老提供了新的平台。

  通过服务方式创新  打造为老年人服务品牌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老年人为本,服务至上、高效理赔、绿色通道”等服务特色赢得社会特别是老年人的广泛赞誉。一方面,组建保险服务队伍,推行贴心专业服务。省人寿组建了千人保险服务专员队伍,与基层民政、老龄部门人员一道,走村入户为广大老人提供贴心服务,发放保险服务凭证,讲解保险保障,开展广泛宣传,及时办理理赔。另一方面,设立报案理赔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各服务网点开设了“老年人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快捷理赔。消费者还可以实现微信24小时无线移动自助投保。截至2015年底,全省发生理赔案例2万多起,赔付金额3000多万元,实现了“零投诉”。“银龄安康行动”被社会舆论反映正面、积极,媒体高度评价,群众普遍欢迎,评为“最受消费者信赖”的金融品牌。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省相关工作要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顶层设计,及时出台政策,编制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扎实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让广大老年群众得实惠、享关怀,安度有质量、有尊严的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