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走佬不是“说走就走”拒不支付工资可判7年刑

30.12.2015  09:20

    (记者 周伟龙 实习生 朱倩仪) 每到年底,各种欠薪、走佬的纠纷、投诉不断。昨日上午,数十位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在鹭江一制衣厂门前,在此之前,他们的老板突然失联,多达上百万的工资款没有下落,工人们无奈的守候在此,报警处理。对此,律师和广州市劳监局工作人员均表示,如确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面临7年刑期。

    实行“年薪制”老板年底走佬

    昨日上午,在海珠区鹭江南约大街一居民楼下,数十位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在此,议论纷纷,现场还有多名劳监工作人员在登记资料。记者了解到,这些工人都是湖北老乡,共同在居民楼6楼的制衣厂工作,工作了7年的梁先生称,他们的老板陈志超也是湖北应城人,厂里30多名工人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关系从湖北来到广州打工。“老板对我们很好,我们每年都会过来干。

    工人曾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大家都是老乡,又长期合作,因此工人们的工资并不像其它厂房那样按月结算,而是全部积攒在陈志超那里,日常需要用钱便会向老板临时支取一些。曾先生称,工厂都是计件工资,平均每月收入都在7千元左右,一年下来至少可以攒5万元。

    12月23日清晨,员工们正常来厂房上班,却发现厂区内的服装和老板办公室的设备被人搬空,有工人打电话给陈志超,电话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临近春节出现这种事,工人们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张女士说:“他平时对我们很好的,真的不敢相信真的跑了。”在劳监工作人员登记的资料上记者看到,30多名工人欠薪基本在4万以上,总数逾120万。

    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近日,记者来到涉事厂房,铁门紧闭,工人们称这是劳监部门封锁的。一名员工表示,老板的姐夫于27日突然交给员工们一张白纸委托书,以严重亏损为由把工厂转让给房东,并让房东把转让所得款项用于发放拖欠的工资,此举让众人更加摸不着头脑。

    曾先生说:“我们根本不认识什么房东,没人联系我们。”由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眼下工人们的日常生活都成问题,昨日中午他们集中在厂房旁边一快餐店吃午餐。张女士说:“这是老板的姐姐安排的,这几天都是她给钱,其它的没有消息了。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陈志超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目前工人们已报警维权,海珠区劳动监察部门也正在核查情况。

    律师提醒

    遇欠薪、走佬这些途径可维权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称,对于欠薪纠纷,涉事老板的处理方式决定事态发展方向。据其称,如果是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用工老板无钱支付员工工资后,可以申请破产、拍卖设备等方式弥补工人工资。

    邓刚称,在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后期核查后,如果用工老板采取转移财产、故意逃避支付责任或者是有钱但拒不支付工资的,则是恶意欠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个人,欠薪3个月,总额超过2万元;或者是10个人,欠薪总额在10万元以上,用工老板则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节严重者,除要承担罚金外,还有可能面临3-7年的有期徒刑。

    针对此类事件,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一工作人员黄先生介绍,具体到维权途径上,遇到问题的工人们可以通过信访、投诉、报警等方式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劳监人员会第一时间核查资料,如果能联系上责任人,则会依法责令整改,必要时会罚款。但如果遇到责任人逃跑,劳监部门一方面会提起仲裁,要求法院追讨,另一方面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我们会贴个公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对方不联系我们,那就以逃跑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