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为帮老板追债 三员工非法拘禁债务人获刑

25.12.2015  11:08

东莞时间网讯   张某等三名员工为帮老板追回欠款,将债务人非法拘禁迫使对方还钱。事发次日晚上,张某等三人即被公安机关抓获。12月23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其同伙黄某与葛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河南男子张某、广西男子黄某及重庆男子葛某三人是桥头镇一家胶袋厂的员工,从工厂老板处得知市民牛先生欠了老板5万元。

2015年7月13日16时许,张某在大朗一工业区送货时,通过微信搜索功能发现牛先生在附近,便叫上黄某与葛某二人,想通过非法拘禁牛某的方式追讨该5万元。同日17时许,张某等三人在该工业区一出租屋发现牛先生,便驾驶一辆面包车将牛先生带至桥头镇上述胶袋厂办公室,将牛先生拘禁起来,要求对方还钱。

次日9点左右,张某等人将牛先生带到常平镇一家酒店继续非法拘禁。警方接到牛先生家人报案后,于当晚11时许将牛先生解救,当场抓获张某等3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三人为追债,结伙非法拘禁债务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