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限制消费立即还钱
15.08.2018 16:31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法官,我在老挝谈生意,现在不能坐飞机回来了,我马上让我朋友给钱,法院能不能给我解除限制。”8月10日一大早,花都法院执行法官周海涛接到被执行人广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电话,电话那头十分焦急。当天下午,张某的朋友将23万余元欠款全额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陈某。
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陈某向广州某公司供应电子配件,该公司收货后拒不支付货款,后经花都法院一审、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决,广州某公司应支付货款230527.23元及利息给陈某,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不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4月9日,陈某向花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和电话后,口头承诺还款,但迟迟不见还款行动,亦未按期到庭申报财产,跟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在此期间还乘飞机出国到老挝谈生意。
2018年4月19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张某近期准备回国,发现买不了机票被困老挝,赶紧与法官联系,委托在国内的朋友履行了付款义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其的限制消费令,张某终于能买票回国。
广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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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2018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