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中国加快建立健全老龄事业发展政策制度体系

30.03.2016  19:17

  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于3月29日至30日在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两会”和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会精神,研究分析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作重要讲话,民政部副部长、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高晓兵传达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会精神,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建军传达了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主持会议。

  李立国指出,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十八届五中全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强大动力。

  李立国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一要客观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经济发展新常态给老龄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挑战,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给老龄事业发展增添了新任务,发展基础的持续改善为老龄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二要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一是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谋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从提高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出发,加强力量和资源的统筹整合;从老龄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加快建立健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补齐农村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人精神关爱、居家养老支持政策、社会力量参与的短板。三是着眼长远,全力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认识基础、科学理论基础、体制机制基础。

  李立国要求,全力抓好2016年重点任务的落实。要做好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完成好中央文件的起草工作,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第四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老龄法规体系,强化老龄政策创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老龄事业的良好开局。

  北京、吉林、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新疆、厦门等8个省(区、市)老龄办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负责人,全国老龄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有关涉老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