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06.09.2014  12:36

  9月5日,省老龄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暨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省老龄工作。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邓海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各项老龄工作,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以及老年维权优待、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转移,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新农保助困扶贫机制,符合低保条件的老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初步建立了适合广东省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邓海光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会议精神,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积极改革创新,合力推进新时期老龄工作上新台阶。一要全面完成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老龄问题的战略研究。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工作。抓好老年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三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用市场化、信息化、积极化的改革方法去化解。四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机构建设,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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