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自学考包过,英语四六级、日语等级考必过……以“帮助考试”为名如此大打广告,其“助考”方式却有些特别
大学自学考包过,英语四六级、日语等级考必过……以“帮助考试”为名如此大打广告,其“助考”方式却有些特别。近日,杨浦警方经过连续侦查,成功捣毁一替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帮助考试”实为找“枪手”
4月16日,杨浦区某初级中学内正在进行2017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英语考试。考场内,一名考生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注意。
“她的答题速度很快,只花了大概半小时就答完试卷,然后就在位子上休息了!”这名考生的“游刃有余”,让监考老师不由地朝她多看了几眼:“后来发现她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上的照片不一样。”
由于考试正在进行,监考人员并未惊动该考生。考试结束后,考场主考留下了这名考生,对其身份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结果发现这名女青年并非考生张某。监考人员遂向杨浦警方报案。
据杨浦警方介绍,当日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这名女子,系从某外语专业大学毕业不久的赵某。根据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民警找到了本应参加考试的张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对找人代替其参加自学考考试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她是如何联系上本不认识的赵某进行替考的呢?原来,今年1月,张某在网络论坛中看到有人发帖称可以“帮忙”考试,正为自学考发愁的她立即通过广告中的QQ进行联系,一网名为“帮助考试”的男子表示可以帮她找“枪手”助考。随后,张某如约转账给该男子2万多元替考费用。后来,其又通过快递分别向该男子提供的地址,寄出了复习课本、身份证、准考证等考试资料和证件。这些东西随后又被转送到了赵某手中。
为何替考者赵某能够瞒过监考官进入考场?记者了解到,由于自学考考试人数众多,监考员在核对考生信息时,一般只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姓名是否与表格上一致,赵某得以蒙混过关进入考场。
网上相约校门口“结账”
赵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代替他人考试的犯罪事实。然而,她表示自己曾接到过组织替考人员的招募电话,但平时双方均在网上联系,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
经详细询问,赵某道出了一个细节:其曾与组织替考的人员相约,当天完成考试后在学校门口“结账”。根据这一线索,警方立即在学校周边展开走访调查,并在考场门口发现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因为是自学考,一般不会有家长送考,但那天在考试快结束前,这名男子在学校门口左顾右盼,行迹有些可疑。”警方随即对该男子展开调查,发现其系某培训教育机构负责人王某,王某及其经营的培训机构常年对外开展初中、高中课业辅导。
警方深入调查,发现张某给付的替考费用转入了王某的银行账户,其寄出复习资料的收件地址也是王某的培训公司。6月9日,杨浦警方在该培训机构将王某抓获。到案后,王某如实交代了组织他人代替考试的犯罪事实。
“我一般会在求职网站上,找那些提交过信息并且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王某说,其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查找联系一些刚毕业不久的大学毕业生,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招募其为替考“枪手”。随后,又通过网络发布“助考”广告,进行代替考试的违法犯罪活动。替考费用则由王某和替考人对半分。
自2013年以来,王某共组织他人进行代替高等教育自学考、四六级英语等级考、日语等级考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根据王某的交代,杨浦警方又抓获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柯某、易某等2人。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逮捕,赵某、张某等4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发现找王某寻求“助考”的“客户”,不少是院校的在校学生。警方提醒,《刑法修正案(九)》已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都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