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 这股歪风要刹住

10.10.2015  12:37

乘公务考察、学习之机,顺便游山玩水,到旅游景点也“考察”一番,而费用都打包在差旅费中,这是不少公职人员期盼的美事。在一些单位,这种现象也很司空见惯。

中纪委网站昨日就披露了一桩类似案例。贵州省习水县原安监局副局长冉隆涛借到广州考察之机,带干部用公款旅游受到查处。原来,冉隆涛一行7人莅穗考察后,又跟旅行社游玩了珠海、深圳、东莞等景点。意犹未尽,还前往三亚潇洒一圈,而旅行费用都到财务报了账。

有意思的是,此事被编入《警示教育读本》,不少干部看后感慨道,以前“一直以为外出考察学习过程中公款旅游是正常的事呢!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的观念真得好好纠正了……

近年,在中央三令五申和舆论的不断抨击下,单纯的公款旅游已有所收敛,但搭出差便车的公款旅游触动并不大。究其原因,除了其有一定隐蔽性,不易被查处外,就是多年来它已成为许多机关的惯例,人人都不以为意,顺风车不搭白不搭。

更严重的是,有的所谓学习考察,原本就是为公款旅游而特加的帽子、幌子。不是禁止公款旅游吗,那好,我们到那儿学习取经,借鉴经验,多么冠冕堂皇!于是,落后地区到发达省市,发达省市则到国外,说是学习考察,不过是合个影,听听介绍,而多数时间都在旅游景点逍遥。

不管是搭公务便车还是假冒学习考察之名的公款旅游,其实都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既靡费公帑,又败坏机关作风。它不仅涉及违纪,更与贪污公款无异。要彻底刹住这股风,需更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