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 东莞“河长”两年内不提拔

15.12.2015  13:28

东引运河、寒溪河“河长制”实施细则出台

记者近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确保东引运河、寒溪河水质逐年改善,《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河“河长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将污染治理管理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

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参考

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沿途经过东莞23个镇街(园区),干流全长102.6km,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沿途居民的 健康

根据《细则》,以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各镇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为辖区水生态环境整治的“河段长”,履行第一责任,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各镇街跨界交接断面水质改善目标、河流污染通量减排量及具体整治工作任务。至2020年年底,两条河的水质要基本达到IV类。

记者了解到,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一共有14个镇街(园区)的行政一把手任“河段长”。

据介绍,东莞市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并纳入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截污主干管网年底通水

此外,《细则》还提出了将加快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全面完成截污主干管网收尾,力争年底前全线通水;2016年要完成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建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2017年完成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10万吨/天。

细则》还提出了在实施“河长制”的同时,要在今年年底前,落实各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库长”清单,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