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耍猴艺人上诉为猴艺正名 多律师报名参团

22.10.2014  18:06

  4名被刑拘耍猴艺人之一的苏国印,落寞地坐在自家门前,与猴玩耍。 蔡迅翔 摄

  中新网郑州10月22日电(记者 门杰丹)近日,河南新野耍猴艺人在黑龙江被刑拘、后被法院认定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持续关注。两日来,记者采访获悉,虽然事情过去近一个月,当地耍猴艺人仍感到不公,4名当事人心有余悸的同时也正式提起了上诉,征集辩护律师团的公告也得到律师界关注,截至目前已有至少8人律师先后报名,人员还在甄选中。此外,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还打算举行研讨会,请相关部门及律师进行深度探讨。

  今年7月9日,河南新野4名耍猴艺人在黑龙江牡丹江市街头进行表演时,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以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为由抓获并刑拘,6只猴子被扣。9月23日,开庭审理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作出了“4位农民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4人被当庭释放,猴子也被领回,其中一只猴子不幸死亡。

  4名当事人回到新野鲍湾村家中后也没有再出门。采访时,记者看到,苏国印坐在自家门口落寞地想着心事,不时地用手抚摸几下卧在身边的一只猴子。他们直言这件事打击太大,想起来就后怕。

  “回来快一个月了,感觉特别委屈、气愤,两次被关押54天,这在我们村,我们新野县,这么多玩猴的,都没有被关押过,就我们第一次出现这事。”耍猴艺人鲍庆山觉得有说不出的倒霉和窝囊。

  “我耍二三十年猴子了,到哪里也没这样被关押过啊,说我们有罪,想不明白,其他人都想不明白,一直到现在,都想不明白这个事。”耍猴艺人鲍凤山说,这个事弄不明白,罪名不去掉,以后就没办法再出去耍了。

  其实不仅是几位当事人,此事在养猴、驯猴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新野县,引发的愤懑、不解,多日来一直无法消散。

  一名60多岁的老艺人十分纳闷:“这是民间艺术,文化传承,又不是杀害买卖,怎么就违法了?

  艺人于成坦言:“心里很矛盾,想继续耍吧,怕出去以后还出事,不耍了吧,猴戏文化又失传了,很矛盾。

  “这个事对我们这里影响很大,作为耍猴人,有驯养繁殖许可证,表演合法,但是没有运输证,对于法律确实也不懂,但是知道一个老道理,这东西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不可能你说违法都违法了。”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会长张俊然介绍说,新野猴戏2008年1月被命名为南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 年5月被命名为河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与4位当事人都不认可“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的罪名。

  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法律顾问、律师姚永安告诉记者,几名当事人已经正式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协会也正在组织辩护律师团帮助他们打官司,向全国公开征集辩护律师的公告发出后,得到律师界积极响应,目前,至少有来自四川、河南等地的8名律师已经报名,具体参团人员还在甄选。

  “他们4个人带了6只猴,坐的是班车,大客车,他们的行为根本不是一种运输行为,所以谈不上非法运输的行为。因为《动物保护法》23条明文规定,就是运输携带要审批,运输和携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既然办了繁育驯养证,那就出去表演,在全国各地这么多年就没人管,所以根本无需办证,让耍猴人办证,不办证就说耍猴人是犯罪,这种行为确实太可笑了。”律师姚永安说,协会还打算举行一个研讨会,召集相关部门及律师对此事进行深入研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