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持证行乞?市民献爱心前先查真假

19.12.2016  20:37

一女孩持“残疾证”在医院让市民献爱心。

  本报讯  (记者王丽莉)今年8月6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曾报道一些手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聋哑人”在梅城一些商场、连锁餐厅等公共场所向市民乞讨,而按其中一人证件上的信息查询后,系统显示姓名与证件号码不一致。近日,又有读者向本栏反映,在车站、医院看到了“聋哑人”乞讨的身影,对此,不少市民既怀疑证件的真假,又担心自己误会他人,一时不知该如何辨别处理。

  医院频现“持证”乞讨

  近日,记者在粤东医院看到,一名年轻的女孩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向病人家属要钱。记者注意到,该女孩持有绿色封皮的“第二代残疾人证”,证件上有姓名、相片、证号、以及中国残联的章。虽然该女孩手中的捐款名单上已登记有部分市民的捐款金额以及姓名,但仍有不少市民对该残疾人证持怀疑态度。“我记得以前在肯德基也见过这女孩,当时我们虽然捐了钱,但事后我们不禁怀疑她是否持假证行骗。”市民郭女士说。另一市民则指出,该女孩所持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中的家庭住址一栏写的是广西,“广西的为什么在梅州呢?”

  市残联提醒如何鉴别

  对于该女孩所持的残疾证是真是假的问题,记者登录中国残疾人服务网进入“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服务”查询后,系统显示姓名与证件号码不一致。“这证是假的。”市残联的工作人员说。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近期市残联也收到一些医院保卫科来电反映类似的情况,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若遇到一些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聋哑人在梅城一些公共场所向市民要钱,市民应提高警惕,献爱心前, 可对对方提供的“第二代残疾人证”进行网上查询真假,登录中国残疾人服务网等,进入“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服务”查询即可。同时,市民应仔细查看对方提供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上的相片上是否有钢印覆盖,以及将证件上标注的年龄与持证者进行对比。

  强制乞讨按规需受处罚

  对上述现象,梅江区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献爱心前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的同时也表示:“遇到持假证行骗行为可报警,此外,强制乞讨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需受到相应的处罚。”

  (报料人:罗先生,奖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