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收看“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办〔2015〕3号)
粤安监办〔2015〕3号
关于组织收看“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5〕11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4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届时,我局将同时套开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收听收看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二、会场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省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及技术中心一名负责同志、职业健康处全体同志。
(二)分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视频会议室以及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及业务处(科)室全体人员及相关人员;各地市县(市、区)及东莞市、中山市和顺德区镇(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主管领导及业务股室全体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 其它事项
请各地市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本地市有关部门参会,认真做好视频会议相关准备工作,并于1月29日上午8∶30开机调试。
联系人及电话: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林志雄,苏文进,020-83135490,83135491(传真);办公室(视频会议技术支持)莫绍基,陈国辉,020-83135482,18819801227;020-83135446,13926238823。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 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5〕11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