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的通知

01.12.2015  15:49

粤教思函〔2015〕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及《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职所〔2015〕12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省将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质作品参加全国比赛。此次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主办,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院校中职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职部。

二、竞赛项目

根据全国决赛要求,本届省级竞赛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各赛项作品内容应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反映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追求和精神风貌。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以及具体方案请参见附件1和附件2。

(一)征文演讲类

内容: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和“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开展征文演讲比赛。

形式:1.征文演讲比赛。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由演讲学生本人撰写,此赛项参加全国比赛。2.征文比赛。仅报送征文稿。此赛项仅参加省级复赛,全国比赛无此赛项。

(二)职业规划类

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活动等。

(三)摄影类

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开展摄影比赛。

(四)微视频类

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拍摄各类微视频。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开展校园情景剧创作。

(六)才艺展示类

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开展各类文艺展演。

三、参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用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的形式进行。经参赛学校初赛评选的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经省级复赛评选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四、激励办法

广东复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初赛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颁发署教师姓名的证书。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及地方教育局,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署学校名称和地方教育局的牌匾。

五、参加省级复赛材料报送要求

(一)参赛及报送材料时间。校级初赛、省级复赛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进行。各地市中职学校请将参赛作品交由各地市教育局汇总,于2016年1月31日前统一报送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各高职院校中职部请直接报送至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二)校级初赛。参赛学校应认真进行作品评选,保证输入评选签单上的信息准确,并由校级初赛组委会按照一定比例评出初赛等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也应按不同等次分别打包寄送。并在附件4数据库模板文件上标明校内初赛等次(分为一、二、三等奖)供省级复赛评审参考,没有注明的作品不予参评。

(三)报送内容。1、作品(分实物作品、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和视频文件);2、作品评选签单纸质文档;3、活动总结电子文档;4、作品数据库电子文档;5、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

(四)为避免漏报或者多人同时报送现象,参赛学校应指定一位负责人报送所有作品材料。

(五)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其中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每份作品均须命名,命名方式:XXX省(市、区)XXX学校XXX类别XXX主题XXX项目“XXX名称”。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

(六)参赛学校根据作品数据库模板建立唯一一个数据库文件报送。

(七)报送方式。详见附件5“作品报送须知”。电子文档、视频文件存到U盘与纸质评选签单及实物作品一并寄送。U盘评审完寄回给学校。

(八)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吴锦源,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教育路31号,邮编:528237,联系电话:13790007637。

本文附件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gdedu.gov.cn)下载。

 

附件:1.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

                  2.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方案

                  3.评选签单

                  4.作品数据库模板

                  5.作品报送须知

                  6.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附件1-6.zip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联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