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6〕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精神及《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职所〔2016〕4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省将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质作品参加全国比赛。此次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和省关工委主办,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成立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复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决策、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省级复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事务。各参赛学校也应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
省级复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景李虎
副主任: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袁本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处长 张广立
省文明办副主任 刘海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部长 武一婷
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陈文飞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岚
委 员: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副调研员 陈丽霞
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主任 汪永智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罗维东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朱 冰
办公室:
主任: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副调研员 陈丽霞(兼)
成员: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主任科员 汪芸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 张毅
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 陈列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职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职部。
三、竞赛项目
根据全国决赛要求,本届省级竞赛活动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设立征文演讲、职业规划、摄影视频和才艺展演类等4类赛项。各赛项作品内容应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反映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追求和精神风貌。活动的具体方案请参见附件1。
四、 参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用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的形式进行。经参赛学校初赛评选的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经省级复赛评选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五、激励办法
广东复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初赛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颁发署教师姓名的证书。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及地方教育局,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署学校名称和地方教育局的牌匾。
六、参加省级复赛材料报送要求
(一)参赛及报送材料时间。校级初赛、省级复赛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进行。各地市中职学校请将参赛作品交由各地市教育局汇总,于2017年1月5日前统一报送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各高职院校中职部请直接报送至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
(二)校级初赛。参赛学校应认真进行作品评选,保证输入评选签单上的信息准确,并由校级初赛组委会按照一定比例评出初赛等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也应按不同等次分别打包寄送。并在附件4数据库模板文件上标明校内初赛等次(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作品总数的20%)供省级复赛评审参考,没有注明等次的作品不予参评。
(三)报送内容。1.作品(分实物作品、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和视频文件);2.作品评选签单纸质文档;3.作品评选签单电子文档;4.活动总结电子文档;5.作品数据库电子文档;6.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
(四)为避免漏报或者多人同时报送现象,参赛学校应指定一位负责人报送所有作品材料。
(五)所有赛项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后。
(六)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其中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类、摄影类项目的作者1人;职业规划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职业生涯设计的作者为1人;视频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6人;才艺展演类项目的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非舞台作品不超过4人。以上各类每份作品的优秀指导教师不超2人。),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命名方式:XXX省(市、区)XXX学校XXX类别XXX项目“XXX名称”。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
(七)参赛学校根据作品数据库模板建立唯一一个数据库文件报送。
(八)报送方式。详见附件5“作品报送须知”。电子文档、视频文件存到U盘与纸质评选签单及实物作品一并寄送。U盘评审完与证书一起寄回给学校。
(九)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科 张毅、何燕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学城南海软件科技园,邮编:528225,联系电话:0757-81201339 、13602743322,13790007750。
本文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gdedu.gov.cn)下载。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广东复赛活动方案
2.非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3.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4.作品数据库模板
5.作品报送须知
6.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