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等5所高校设置申请表决结果的公示

30.12.2016  18:35

 

12月27日,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经评议表决,同意梅州市政府筹设梅州南方紫琳职业学院,同意广州颐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设广州颐和职业学院,同意茂名市政府筹设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同意惠州市政府设立惠州工程职业学院,同意江门市政府设立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规定,现对会议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大院);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87304962;传真电话:020—37627474。

 

附件:2016年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

 

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2016年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

 

申报事项

表决结果

梅州市政府申请筹设

梅州南方紫琳职业学院

同意筹设

广州颐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筹设广州颐和职业学院

同意筹设

茂名市政府申请设立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同意筹设

惠州市政府申请设立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同意设立

江门市政府申请设立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同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