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病目前以尘肺病噪音聋为主 问你怕了没
一位工伤康复者在学习驾驶技术。(资料图片)广州日报记者乔军伟摄
广州日报近日“劳动者之歌”的报道引起了公众对职业病的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每年职业病确诊人数只占工伤总人数的千分之一左右,但职业病对职工及其家庭造成深刻的负面影响。职业病危害多不可逆,企业和职工应该在“防未伤”上下功夫。
应组织企业及政府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和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企业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卫生保护的自觉性。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中小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院长助理刘辉霞
广东职业病以尘肺病噪音聋为主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正在帮助多家企业进行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该院院长助理刘辉霞介绍,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工伤包括职业病和工作中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因此工伤预防包含了职业病预防,其是工伤预防工作的一部分内容。
根据最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纳入职业病范围的共有十大类132种,其中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到,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近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1万多例。
刘辉霞说,尘肺病和噪声聋是广东确诊职业病中最常见的,全省每年确诊500多例职业病中,尘肺有一两百例,噪声聋则有100多例,“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尘肺已经有减少趋势,而噪声聋比例在去年则有所提升。因为尘肺病在粉尘作业1~2年时间就可能会发病,而噪声聋则需要5~10年的工作经历才可能发病。”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职业病多发生在制造业,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发生在服务业较少,目录中也没有包括幻听、静脉曲张等疾病。刘辉霞指出,职业病的认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构成职业病需要几个条件,包括要有明确病因(工作与疾病明确的因果关系)、有害因素的接触数量、发病范围等。对于颈椎病等慢性劳损、静脉曲张等疾病,由于难以界定,目前并没有纳入职业病范畴。“这些病难以区分别的因素,比如颈椎病,坐姿不正确也可能导致。静脉曲张也有遗传因素。”
预防是最基础的但易被大家忽视
“职业病在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内,如果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职业病的诊断、医疗、康复全过程都由基金保障。但问题是不是全部企业都有参加工伤保险。”刘辉霞指出,目前企业和职工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仍不足。一方面,部分企业与政府领导侧重于经济发展,忽视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另一方,职工自身对于职业病的危害意识薄弱,没有重视自己权益。职业病危害的源头监管难度也大。一些中小企业职工流动大,企业数量多,对于监管全部企业难度大。大部分用人单位未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监护,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容易出现转嫁职业病危害现象。
“一级预防是最基础的,花费也是最少的,但往往被大家所忽视。”刘辉霞说,所谓一级预防是在疾病发生之前,让职工通过培训了解所从事的工种有哪些危害因素,让企业负责人改进生产工艺和材料,减少员工接触有害因素或程度。比如噪声聋的预防,职工入职时便需要做培训,告诉员工这个工种可能导致噪声聋,职工要改变工作习惯,戴上耳塞、工作一段时间即离开噪声源。企业应采取降噪措施,改良机器甚至更换机器。一级预防可以说是“防未伤”,但比起“治好病”,做预防往往不容易看到效果,容易被大家所忽视。二级预防则是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预防费用缺乏支付标准
国家对职业病的防治有一套政策保障,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而在2009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广东省也在2010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0〕51号),其中提出目标:2015年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达标率达90%以上,2015年职业病治疗和妥善安置率达到100%。
刘辉霞认为,尽管有上述政策,但政策、财政支持等力度还远远不够。“目前政府对职业病预防的资金支持还是以工伤保险基金按比例提取的费用为主。”她表示,人社部的指导意见是,用于工伤预防的费用控制在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2%左右。而广州市的比例更高一些,达到5%。但在预防费用缺乏支付标准,哪些该支付哪些不该支付国家没有明确,导致很多地方不懂使用。
刘辉霞建议,政府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建立符合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等,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
她还建议尽快编写新的防治规划,并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