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09.07.2015  17:58

  粤教继函〔2015〕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9号),现将201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和选报专业,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1. 今年6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5年〕263号),已将今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专业带头人培训、出国进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内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国外培训名额及培训补助资金已下达到各地各学校。请各地各学校根据项目分配名额尽快组织教师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5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的附件(附件1、2)选报培训专业及机构。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要严格按教育部制定的生源计划表(附件3)选择基地和报名;参加专业带头人培训的教师,可以选择附件1/表一带*符号的专业培训基地报名。请于7月15日前登陆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gpei.tute.edu.cn)完成报名注册,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业中心803B),再由项目办统一寄往各项目基地。骨干教师报名验证码:2015,专业带头人报名验证码:20152015。

2.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的教师要结合所教专业对照《2015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4)的培训项目,及时登陆http://www.cvett.cn/qysj/index.php/admin/login注册和选择培训项目。报名验证码:2015。

3. 申报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登陆www.hvett.com.cn注册报名。

4.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项目待教育部另行通知后再作安排。

      二、参加国家级培训教师推荐条件

参训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

2. 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

3. 骨干教师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3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4. 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 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曾获市(地)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教育局和职业院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国家培训资源培养骨干教师,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程序、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和报名工作。

2. 省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和协调,认真做好学员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核对和查漏补缺工作,要会同教师派出院校,加强对教师参训的督促指导,对教师参训进行全程跟踪,适时通报情况。

3. 参训教师应按照各培训基地的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无故不得缺席;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省属学校由学校继教部门审核、市属学校由所在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项目办审核登记学时。

4. 各地教育局和教师派出学校,要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中央补助资金用足、用好,同时要落实支持配套经费。待所有培训项目完成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开展专项检查,公布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并进行通报。

5. 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宋宁,电话:(020)37626770;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齐爽,电话:(020)38265747。

 

  附件(请上广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gdedu.gov.cn/ “通知公告”栏下载):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 附件1.doc

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 附件2.doc

3.2015年度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培计划骨干教师生源去向表 附件3.xls

4.2015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任务分解汇总表 附件4.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