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和新保的通知
部门工会:
“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保障计划”)是广东省总工会为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改革,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看病难”,维护职工利益、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而实施的一项保障计划。我校教职工2016年参加的“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于2019年7月到期。在保障期间,通过保障计划大大减轻了患重大疾病教职工个人的负担。为继续帮助教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为教职工办理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保障计划的续保工作和2018年6月后新进教职工的新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凡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含人才租赁人员),身体健康,均可参加互助保障计划。超过55周岁尚未退休的女教职工,请提供单位证明(即什么级别未办理退休手续)。
二、保障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六类重大疾病的在职职工。已患有上述疾病的在编教职工(含人才租赁人员)不在此次参保的范围内。
三、保险费、保障金额及保障期限
1.每份保险的保障费为人民币80元,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每份交保费人民币80元,每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2.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参保份额统一为每人购买2份,即保障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保障费由校工会负责。
四、续保
2016年参加过互助保障计划的会员属于续保(参保名单见附件),身份证号码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个人的手机号码。请与新保分开用不同的报名表填写(注明续保)。
五、新保
2018年6月后新进华农的在编教职工会员(属于新保),请与续保分开用不同的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注明新保)。
六、办理
符合条件自愿参加保险的教职工请到各部门工会登记个人资料,由各部门工会负责把参保人员资料录入“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参加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表格中(续保和新保请分两个表格),并将汇总后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于7月2日前)发到校工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85281907
校工会
2019年6月28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docx 附件2:在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报名表.xls 附件3:非身份证互助保障报名表.xls 附件4:各部门工会续保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