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全面启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4月2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省人社、教育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贺东同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斌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有利于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对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关键,处理好现有人员过渡、职称评审质量、职称评价导向、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和分级管理服务等问题;同时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业绩导向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会议要求,各地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改革,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于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实现常态化评审。
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日前,经省政府审定并报经两部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台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将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职称制度,增设正高职称;完善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和教学业绩;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分别由地级以上市、县级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