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8月1日起网上申报 不用外语计算机也不要学历认证

07.07.2016  04:39

今年职称评审8月1日起网上申报

不用外语计算机也不要学历认证

五家单位还获中初级职称评审权

对照你的资历条件,够了就申报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要条件;

取消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的要求;

向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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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呈现了不少新变化。

2016年7月5日,市人力资源局在其官方网站(http://rlzyj.dg.gov.cn/)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6年度东莞全市的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今年申报评审东莞市建筑、路桥、测绘、机电、电子、轻化、水利、农业、图书资料文博、档案、群众文化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请在8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进行网上申报。

焦点1

评职称可不考外语计算机

通知》对今年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论文论著等条件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要条件。其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执行;申报送省评职称的,按省相关评委会要求执行。

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及送省评中级职称的,需提交2篇以上(含2篇)论文,要求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报市评中级职称的,需提交2篇以上(含2篇)论文。论文可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可在其他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不发表。

焦点2

不用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

今年的职称评审大减负,《通知》明确规定,取消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的要求。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如社保凭证未能反映申报人工作实际情况的,应补充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且确需通过人才市场申报的,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工作单位要开具委托书并在申报材料各相应处加意见和签章。申报人或人才市场要出示人事代理相关证明材料。

焦点3

行业组织获职称评审权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市人力资源局继续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今年起向市土木建筑学会、市工程师协会、市化工学会等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评审权后,市人力资源局不再受理相应系列(专业)的评审申报材料。

这是市人力资源局根据国家政策,首次向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

评审权下放后,各学(协)会和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职称政策,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坚持标准、体现导向和公平公正,不得擅自放宽评判标准和降低评价质量,确保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对工作中违规现象,市人力资源局将责令其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视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当然,市人力资源局作为职称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抓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核准发证工作。

五家单位获职称评审权

除职称评审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

1、申报评审我市建筑、路桥、测绘、机电、电子、轻化、水利、农业、图书资料文博、档案、群众文化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请在8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评审东莞理工学院教师、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广东科技学院教师和我市中专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请于9月16日前直接向学校人事处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请各校按要求审核把关后,于9月19至9月30日期间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局。

二:申报材料受理部门

1、申报建筑系列的材料报市土木建筑学会;

2、申报机电、电子系列的材料报市工程师协会;

3、申报轻化系列的材料报市化工学会;

4、申报测绘系列的材料报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

5、申报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专业的材料报市公安局;

6、申报体育教练员系列的材料报市体育总会;

7、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材料报市教育局;

8、申报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系列的材料报市文广新局;

9、申报其他系列的材料按工作属地或行业专业分类原则报各人力资源分局或相关学(协)会、市中心人才市场。

三:业务咨询

部门: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址: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01室

电话:2283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