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

18.06.2015  20:19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之间的双向考核制度”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开展了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双向考核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依法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有效形式。

  今年3月,省民政厅、省社工委、省委农办、省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省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单位以及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有代表性的1-2个县(市、区)共21个市(县、区)作为试点单位。5月20日,省民政厅牵头召开全省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进行加温鼓劲和督导。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主要分组织调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组织开展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四个阶段进行。

  广东省双向考核试点工作坚持党政领导、推动多方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深化社区建设,坚持依法治理、提高自治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主要做法:一是制定双方责任清单,建立村(社区)公共事项准入制度;二是制定双方协议,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三是制定双向考核办法,建立第三方调查和评估评价机制;四是完善村(居)民群众自治制度,推进“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即:民主提事、民主商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公开决议过程、执行过程、评议结果、审计结果、监督结果。

  在双向考核中,量化了双方的考核主要指标和事项:一方面,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对村(居)委会的考核主要量化指标有基层民主参选率、集体经济收益、落实“一票否决”工作的情况、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情况。主要事项有村(社区)组织建设及其履职的情况、村(社区)规章制度建设的情况、实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情况、协助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协助推进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的情况等。另一方面,村(居)委会对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考核主要量化指标有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待遇;换届选举工作及其他委托村(居)委会开展工作提供的经费和条件;乡镇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等制度是否落实并发挥作用以及各级政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要事项有落实村(社区)“两委”办公经费和成员待遇的情况、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的情况、实施“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情况、强化城乡基层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加强城乡基层指导监督的情况等。

  广东省双向考核试点工作邀请了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心悦社区发展中心派员参与,加强实践指导和理论研究。目前,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市罗湖区、乳源瑶族自治县、蕉岭县、博罗县、陆河县等地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进展较快,已形成一些较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