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变化:承接6项、新增2项、强化4项、划出3项
30.07.2014 08:26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前不久印发的《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发改局在这一轮机构调整中,划入的职责总体有3项,包括市物价局全部职责、以及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和研究拟订人口政策等相关职责。
具体来看,承接了6项职责,涉及“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项目核准”和“企业投资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备案”等。增加的职责有2项,包括“承担惠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以及“负责指导并统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的职责有“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等职责”等4项。
涉及多个部门、多项职责的调整,使市发改局进一步“扩权”。按照2009年惠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时的规定,市发改局承担的主要职责有13项。而此番调整之后,其承担的主要职责增至15项。
尽管总体上“扩张”了,但部分“不擅长”的领域的职责也被重新切分了。根据规定,市发改局的3项原有职责流转到了3个不同职能部门,包括深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职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这些职责之所以被剥离,有分析认为,与开展该项工作的便利程度与专业性不乏关系。例如,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几个月前刚挂牌成立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显然更“在行”,相比挂靠在市发改局,该办公室的“易主”符合情理。而落实珠三角发展纲要,更多需要全市统筹以及与省对接协调,市府办开展起来或许会更“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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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014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