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开展市区联合执法违规售楼或被暂停网签
在增城狮尾路一处楼盘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购房的同时,必须要交1万元车位“诚意金”,可以优先选择车位,并且现在车位很紧俏,先买一定会升值。记者在一位客户与该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车位“协议书”上看到,该客户购买了该楼盘负一层625号车位,并缴纳1万元“诚意金”。
“以租代售”被罚
增城住建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楼盘的车位并未确权,没有拿到权属证书,按照相关规定,车位在未确权之前不得销售。而且增城楼盘的房屋与车位是1:1.2的比例配置,不存在车位不足的现象。
工作人员马上对该房地产项目核发了整改通知书,并作出暂停网签资格的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又继续抽查了几家销售中心,在增城另外几家楼盘销售中心,执法人员又在车位问题上发现了“猫腻”。
在其中一家销售中心,记者看到了该销售中心与客户签订的车位“长租合同”。“合同”中,记者看到,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119000元,租用开发商车位20年使用权(2017年7月1日起至2037年6月30日)。如果客户按时支付租金,并履行义务,开发商将向客户另行赠送车位347个月的使用权(2037年7月1日至2066年6月2日)。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种看似“以租代购”实际属于变相违规销售,这种“以租代售”的现象在增城另外几家楼盘也有发现,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显示开发商确有“以租代售”的行为,除了将受到暂停网签资格和更严格预售款资金拨付监管等处罚外,还将支付5万元罚金。
宣传不实将被处理
在一家新开售的销售中心,执法人员告诉销售人员将两幅宣传广告牌撤下来。记者看到,一幅宣传广告牌顶上写着“增城多重利好,潜力不可估量”几个大字。另一幅广告是销售车位的,上面写着“广州市车多位少,车位不仅售价攀升,均价涨到40万租金也金贵”“增城车位价格便宜许多,但长远来看一路看涨也是趋势,先买自然好处多”,并在广告牌上配了雨天汽车被淹的图片。
执法人员说,按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不得包含升值,投资回报等误导、欺骗公众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市交易监管中心和各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已多次开展部门执法。2017年至今,执法部门共检查中心城区99个房地产开发预售项目、16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查处违规企业和行为52次,已下发了18份整改通知书,现已基本整改完毕。
据悉,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市区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外围区域市场销售行为,近期市住建委将轮流对各区重点楼盘开展检查;二是对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企业依法经营合规销售;三是加大查处整改力度,对广告宣传不真实、违规收取诚意金、捆绑搭售车位等违规行为,将采取停业整改、罚款、暂停网签、严格预售款拨付监管等处理措施。
编辑: 翁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