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6月底前纳入全国ETC联网
记者10日从省交通厅获悉,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广东将作为2015年第一批入网的省份,于6月底前纳入全国ETC联网。
广东纳入全国ETC联网后,我省已安装了ETC电子标签的车辆除了可以在我省高速公路上不停车通行ETC车道之外,还可在全国其他已联网省份的高速公路ETC车道不停车缴费快速通行;同时,其他已联网省份的ETC通行卡持有北京的速通卡、山东的鲁通卡、湖南的湘通卡、福建的闽通卡等并安装了电子标签的车辆也可在我省高速公路ETC车道不停车通行,真正实现一卡在手全国通行。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郑琳介绍,为充分发挥ETC的规模效益,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2014年3月份,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全国ETC联网工作,并对ETC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目标。要求到2015年底建成较为完善的ETC基础设施网络,主线收费站ETC覆盖率达到100%,ETC专用车道数原则上主线收费站不少于两入两出,匝道收费站ETC覆盖率不低于90%。目前,我省已建成ETC车道约600条。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还将在年底前新建ETC车道约800条。
郑琳还介绍,此次为了顺利接入全国ETC联网,我省将按照行业标准调整我省车型分类方式,并同步实施载货类汽车完全计重收费。
客车方面,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车型分类调整后对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仍按三类车收费。
货车方面,按照《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在实施车型分类调整的同时,我省高速公路货车实施完全计重收费,整体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后,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