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联谊会一主任虚报发票套现 涉侵占巨款2百多万

15.02.2017  14:08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黄格晴 王逸如)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二审开庭,由于案件典型,法院以网络庭审直播的形式公开开庭。被告人林冬梅此前是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检察机关指控其虚报发票、套现金额巨大,而林冬梅受审则自辩无罪。

   买高档礼品送人用办公发票报销

  此前,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冬梅侵占“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 (以下简称“联谊会”)款项共人民币387万余、涉嫌职务侵占罪。检方还指控,林冬梅虚列项目,将“联谊会”的资金,转入自家亲戚当法人代表的公司,构成挪用资金罪。

  检察机关最初指控的具体犯罪行为包括,2012年10月,被告人利用“联谊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现金报销了购买苹果笔记本电脑的费用,然而经查,不存在购买电脑一事。

  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使用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发票,虚列“世界广府人恳亲大会”筹备会议、换届大会等支出购买办公用品,报销3.8万余元。

  一审庭审中,林冬梅否认犯罪,辩称许多看似“无中生有”的报销发票,实际是因公买了礼品,因为不便用礼品发票报销,所以用办公发票充抵。

   一审判刑两年控辩双方都要求再审

  经荔湾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起诉书指控的部分内容和金额不成立,对起诉书指控林冬梅诸多侵占行为中的3项予以认定,涉案侵占金额认定为24万余元。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是林冬梅本应报销租车车费9千余元,实际报销车费达20万元。

  此外,一审法院认为林冬梅犯挪用资金罪的指控证据不足,因此以职务侵占罪判决林冬梅有期徒刑两年。

  一审宣判后,林冬梅不服上诉,认为应判决自己彻底无罪。而检察机关同时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认为一审法院只判决了林冬梅小部分的犯罪行为,应当判定林冬梅构成职务侵占的行为有16项,累计金额应为223万余元。

   庭审现场:被告人自辨无罪

  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开庭,并予以网络庭审直播。

  “我认为判我虚报发票是错误的,我在王府井百货购买冬虫草,是秘书长要求我一起去的,我只是垫付了这笔钱。买了冬虫草以后,因为考虑入账问题,所以发票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开的。”林冬梅在庭审中自称,“没有虚报、重复报任何款项,也没有侵占过一分钱”。

  对此,公诉人则当庭予以了驳斥,认为林冬梅回避实质问题。

  经一整日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组成合议庭评议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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