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对领导人员住房等方面问题将适时立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公司党组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先后组织召开10次党组会、3次党政联席会,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整改任务。在中国联通2015年度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董事长主讲主体责任,总经理主讲生产经营,强化了业务、党建并重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导向。党组将中央巡视组第一、二批移交的举报件查核任务,按照分工范围分解到党组每一位成员,由党组成员带队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在对身边人、身边事的查核处理当中切身感受“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还抓住中组部、国资委在中国联通开展的省级分(子)公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的契机,通过面对干部员工讲、评、考,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推动纪检监察机构回归本职,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中央巡视组、国资委纪委移交的信访举报件,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一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目前已经完成的调查,党组纪检组立案5件,按照规定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省级分公司根据查核结果,立案14件,其中已结案12件、给予16人党纪政纪处分。对顶风违纪和中央巡视组关注的有关违规失责问题已立案4件,按照调查结果和规定程序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11人。对集团公司2014年内部巡视发现的问题,对88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刑1人,免职9人,党纪政纪处分16人),发挥了巡视应有的震慑作用。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领导人员予以问责,对相关分(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国联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中国联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试行)》,以规章的形式,对党组和各级党委,以及包括各级主要负责人在内的中国联通所有领导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不履职尽责应当承担的后果,作出了刚性规定,实现了机构和领导人员的“全覆盖”,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要求,着眼于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有利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环境,从中国联通的实际出发,出台了《中国联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大幅度充实加强总部和省级分公司纪检监察力量,力争短时间内构建起以专职化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以纪检监察系统条条管理为主、以总部和省分公司两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办案为主的纪检监察体制。同时,通过实现集团内部巡视常态化,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请示报告、办案复核、定期约谈、廉政画像等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忠实地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关于一些领导纵容支持亲属、老乡或其他关系人承揽项目或开办关联企业谋利,一些领导及关键岗位人员收受客户、下级礼金和有价证券问题。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领导人员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治理的工作方案》,纪检组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目前,已经完成第一阶段个人申报工作,全系统县公司领导班子副职以上各级领导人员全部填报了本人及亲属子女创办、参股、担任高管职务并与中国联通及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情况,填报和上缴了个人收受客户、下级礼金和有价证券。为切实做好清理、治理工作,避免走过场或者前清后犯,集团公司采取了五条措施:一是作出承诺,切实脱钩。各级领导人员全部签署了公开承诺书。目前,涉及的相关人员已基本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转让或注销企业、退出股份、终止业务关系等手续。其中,注销企业21个、转让企业63个、退出股份16个、辞去高管职务8个、终止业务往来并签署承诺书85个。二是全员“零持有”报告。在完成个人收受客户、下级礼金和有价证券及高尔夫球卡的报告和上缴后,所有领导人员均填写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了“零持有”报告书。三是公开监督。纪检组先后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商办企业零报告的省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的名单,通过内网在全系统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短信举报手机号码和举报邮箱。纪检组、监察室对收到的所有举报件均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四是开展抽查核实。组成4个检查组对清理情况进行认真抽查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对所办企业不脱离关系、或者明脱暗不脱以及用变通形式继续与中国联通进行业务往来的,一律严惩不贷,维护纪律的威严。五是长期盯紧。在集中清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纪检监察机构仍将持续盯紧这些问题。
3.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风险问题。集团公司总部对各个重要业务领域进行了摸底盘查,初步梳理出一批案件线索。目前已经完成有关业务部门向党组纪检组的移送工作,纪检组将尽快启动立案程序开展深入调查。对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中,住房、股票、经商办企业、证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认真进行甄别,问题明显、符合立案条件的,适时立案查办;对于一般性的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从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作出问责处理。
(二)“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整治会风文风。针对“文件多”的问题,推进公文改革,建设全国一级架构的统一高效的公文处理平台,完善公文处理机制,严控发文数量,预计全年发文数可减少50%。针对“会议多”的问题,对会议的组织形式、标准、地点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行预算内会议费事前审批,精简会议数量及规模,从严控制会议经费支出。经过整改,公司会议费下降37%。二是实现联系基层的经常化、制度化。针对“班子成员下基层少、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20项具体措施,落实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等制度,推行领导班子集中调研“无会旬”、下基层解剖麻雀“蹲点周”、协调化解员工热点问题“接访日”等做法。整改期间,集团公司领导赴基层调研共计19次,调研范围包括全国18个省、25个地市。党组成员从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入手,深入开展党建专题调研,帮助解决基层困难和问题。党组成员召开8个座谈会,征集整理出140条意见建议并逐条分解落实。三是组织研究解决一线员工待遇低、生活困难的问题。实行薪酬分配进一步向一线倾斜,建立对低收入员工定向帮扶机制。对人均薪酬较低的地市分公司由总部直接进行人工成本帮扶,整改期间已安排专项资金,对低收入员工群体进行定向帮扶。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实施用工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提升人员使用效能,持续提高员工薪酬水平;建立员工帮扶救助专项资金,解决一线员工生活困难问题;以建设“职工小家”为抓手,改善一线员工的工作环境。
2.关于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治理全系统办公室超面积问题。集团公司总部及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办公室均已按照有关标准整改到位。二是治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制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编制,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对超标准、超编车辆进行封存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处理。三是治理公款吃喝问题。制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招待费归口管理、总额控制,实行事前审批、过程管控、事后报备,全集团业务招待费持续下降。四是治理因公出差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在专项巡视期间开展因公出差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问题专项清理的基础上,整改期间进一步延伸开展超标准乘坐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等问题的专项清理,各级领导人员补缴2012年12月以来因公出差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出部分费用和超标准住宿超出部分费用。制订全集团统一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等标准进行规范,依托内部商城搭建商旅平台,将差旅申请、订票、订酒店、报销等环节统一纳入规范化流程。制定《异地工作高管周转住房及异地往返交通费管理暂行规定》,对异地高管周转住房、异地往返交通费报销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针对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的问题,公司党组对巡视期间中组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情况认真研究,对满意度不高的给予组织调整或诫勉谈话。同时,结合融合重组的企业实际,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和规则,完善领导人员选任程序,规范集体决策规则。公司党组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工作“六条禁令”:严禁违反程序、严禁任人唯亲、严禁买官卖官、严禁拉票贿选、严禁带病提拔、严禁异地违规带管理人员,对于违背禁令的单位和人员坚决查处。针对领导人员选用不规范的问题,明确组织选拔和竞争性选拔是选拔任用的两种方式,在总结现行做法基础上,严格规范组织选拔和竞争性选拔的标准、程序和办法,加强选任结果评估,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2.关于有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对反映用人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线索与举报逐一进行核实核查,一经查实,坚决停止使用并进行组织处理,对于没有核查清楚的不予上会。加强对管理人员品德的考核评价,把对德的考核评价作为考察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人选所在单位的把关责任,加强选人用人的责任追究,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须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严格把关,做出评价,并由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出台《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选拔任用政策、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进行倒查追责。
3.关于一些重要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裸官”和违规兼职清理。实行政策一对一宣传,签订《政策知晓确认书》。整改期间,清理裸官11人、违规兼职12人、离退休违规任职17人。二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印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细则》,建立抽查核实机制,对2014年随机抽查存在信息不一致的9人进行了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目前正在对党组管理的二级副职及以上人员的2015年个人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查。三是加强证照管理。党组管理的管理人员逐一签字确认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及缴存情况。修订《中国联通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将纪检监察部门纳入审批流程节点,明确违规责任处理。四是严格人事档案管理。已完成对现任高管人员人事档案的初审。认真审核新提拔管理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严肃查处不如实填写或弄虚作假人员。
(四)投资建设、物资采购领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投资建设项目超前实施的问题。一是全面摸清情况。通过专项审计和专项清查工作,对2014年12月31日前超前实施项目分专业进行了逐项清理核查,摸清全国超前实施项目情况。二是开展重点问责。围绕无完备决策流程实施、无完整建设依据实施、投产后资源严重闲置、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嫌违法乱纪等4类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查超前实施项目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对项目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对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或造成资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整改期间,解除劳动合同1人、免职降职9人、警告记过27人。三是持续加强整改。自上而下签署《杜绝超前实施项目承诺书》,加大对后续超前实施项目的责任追究。通过规划的常态化和项目滚动安排,简化项目决策与启动程序,加快投资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压缩可研、设计批复环节,缩短采购时限。针对占超前实施项目90%的市场前端项目,优先推动效益型宽带接入类项目、集客类客户项目的流程优化,提升投资建设全过程端到端规范、透明、高效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杜绝新增超前实施项目。
2.关于一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的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呼和浩特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施工单位二次分包的管控审核,要求提供原始合同,对设备到货加强管理。二是完善重点基地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土建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以及造价审核等流程,杜绝土建工程采用初设招标问题。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在对重点办主要负责人问责处理的同时,还给予3名相关管理人员记过处分。
3.关于大量设备采购项目优先谈判的问题。在全集团范围开展清理整顿,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后2012-2014年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未经可研报告核准的优先谈判项目和邀请招标理由不充分的项目进行了问责。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以公开招标为常态,以非公开招标为例外,集中采购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规范招投标采购流程,修订完善《中国联通采购管理办法》,约束自由裁量权,确保公开、透明、合理,堵塞利益输送空间,防范人为干预招投标、串标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