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依法快速批捕“4·28”聚众斗殴案嫌疑人

09.06.2014  11:55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今年4月28日发生在该市北京路步行街的聚众斗殴恶性事件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今年4月27日,因广东中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维新百货商店发生产权纠纷,犯罪嫌疑人赵张明(在逃)与中太公司保安经理陈伟乾协商,要陈伟乾带人将维新百货商店的围墙拆除。28日下午,赵张明带着陈伟乾、李小龙、李盼祥、向勇兵、张兵、胡彭强、冯盼落等7人,到越秀区北京路维新百货商店,与正在装修的被害人发生冲突。在赵张明、陈伟乾的授意下,陈伟乾等7人持铁管对被害人唐某、江某、代某进行殴打,致3人受伤。经鉴定,唐某、江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代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公安民警在控制现场过程中向天鸣枪示警,犯罪嫌疑人仍不听劝告,民警第二次鸣枪,犯罪嫌疑人才停止殴打行为。支援警力到场后将7人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事件发生后,越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赶赴案发现场,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现场会,全面了解案情,深入分析研判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提取、固定作案工具和现场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巩固和完善证据体系,在公安机关正式呈捕后,对该案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批捕。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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