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一男子非法拘禁债务人被判刑

19.12.2014  12:16

  广东新闻网肇庆12月17日电(黄耀辉 叶志敏 袁文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肇庆叶某因债务人不还钱,便伙同他人对债务人实施非法拘禁3天,最终成了被告人。 

  肇庆市中级法院法官17日称,被告人叶某被高要法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叶某与莫某原本是好友。几年前莫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叶某借款20000元人民币,后因经莫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上述款项。经叶某多次追讨,莫某仍分文未还。为躲避叶某的追讨,莫某干脆连叶某的电话都不接。 

  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叶某在肇庆市端州区一KTV内发现了莫某,认为其有钱花天酒地,却不还钱,一怒之下,便伙同朋友张某(另案外理)强行将莫某带至高要市某酒店某房间内关了起来,并逼其打电话让家里人筹钱还债。 

  3天后的凌晨2时许,叶某叫来陈某(已被行政处罚)到酒店房间一起看管莫某。后莫某趁叶某离开酒店,陈某独自看管之机,偷偷跑出酒店房间。 

  案发后,被害人莫某的亲属与被告人叶某就借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莫某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希望法院能对被告人叶某从轻处罚。 

  高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无视国法,为索取债务,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叶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且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