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借系统外力监督纪检干部用权 严防灯下黑

23.09.2015  08:44
9月22日,肇庆市成立第一届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借助纪检监察系统外人员和本地媒体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约。

  

    9月22日,肇庆市成立第一届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借助纪检监察系统外人员和本地媒体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洁自律的监督制约。

  委员会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来自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和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共13人组成。根据《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试行)》,委员会将通过调研评估、询问质询、测评评议、明查暗访、反映转递等方式和渠道,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章程》,内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程序报批,查阅、获得有关文件资料,参加或列席市纪委全会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会议,可对所反映和转递的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投诉办理情况跟踪了解。

  在成立大会上,肇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林晓明要求,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当好监督员,敢于“唱黑脸”,敢于监督批评、指出问题;要当好信息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多处点子、当好参谋;要当好宣传员,让更多干部群众了解反腐倡廉工作。

  林晓明指出,内务监督委员会要盯紧权力开展监督,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巡检监督权、廉政审核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等“八权”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

  林晓明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扩大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委员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信访举报。接下来,市纪委将继续完善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健全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研评估、反映转递、明察暗访和案件监督等配套制度为各位委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市纪委在今年1月份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自律。而成立由外部力量组成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是加强他律的重要手段。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构建了内外结合、优势互补、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投诉电话:0758-229839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清风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