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全面开展矿场使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24.06.2016  16:40

近年来,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采石采矿类项目申请林地数量不断增多,而由于采石采矿往往需要砍伐森林、爆破山体,不可避免地破坏到林地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因此加强全市林地保护管理的工作愈发紧迫。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采石采矿项目使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肇庆市从今年4月下旬起,全面组织开展采石采矿使用林地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全市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布局合理、开采规范、复绿效果良好的矿产开采局面,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程。据市林业局方面介绍,目前该项行动正在进行紧张的清理整治环节,即将进入核查、上报阶段。为进一步了解行动开展的情况和后续工作,记者近日走访了有关部门。

量多点小采石采矿影响林地生态

据市林业部门介绍,省分解下达肇庆市采石场控制指标93个,规划使用林地7212.458亩;目前全市瓷土矿场已用指标72个,占用林地面积14572.5亩。其中,根据《肇庆市规范瓷土矿开采使用林地的实施方案》整合为52个矿区,2013-2015年规划新设了20个瓷土矿场。

市林业局林政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肇庆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分布着较多采矿点,但这些采矿点绝大多数是小规模、分散作业,布局不够合理,效益相对较低,已对林地水土保持、饮用水使用、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根据摸底情况,发现部分采矿场手续不齐全,存在着违法无证开采矿场问题,而部分手续齐全的,则存在屡次超期、超范围等‘打擦边球’的行为,而且有些原在发展规划以内的合法矿场,因发展调整,目前已纳入了生态红线保护或交通项目施工范围,因此很大一部分矿场急需重新洗牌。

分门别类压缩整合矿场数量

据介绍,根据省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4月底起,肇庆市分县级调查摸底、清理整治、核查上报三个阶段,对全市范围内的使用林地采石采矿项目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面整顿,在全市控制指标基础上,有效压制采石场、瓷土场的数量及占用林地面积,依法取缔非法开采的小型矿场,达到“压缩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目标要求。

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新规范矿场的设置,根据《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把采石取土禁采区列为清理整治重点,包括西江、绥江、贺江临江第一重山,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以及地表水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等。期间还将组织各地摸清采石采矿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然后根据本地采石采矿项目使用林地具体情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例如在采石场控制指标93个及规划瓷土场72个范围内,对布局不合理,布点过多过滥的采石场、瓷土场,进行压缩、整合,减少矿场数量;对规模较小采石采矿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开采范围和延长开采时间,并要根据采矿证年限拟出详细退出时间表,同时集中开办上规模、大型采石采矿场,以满足市场需求;对不指标范围内违法无证开采的矿场,将予以取缔,并依法查处。

建立台账开展日常与专项“双监管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长效,肇庆市将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其中在审核审批方面,将严把采石采矿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关,凡是没有纳入市政府控制指标范围的一律不得受理上报,新规划采石采矿项目必需由县级政府提出具体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才可以增加。

市林业局方面还表示,接下来除了加强对矿场的日常巡查,还将建立采石采矿项目档案,落实后续跟踪检查监管制度,实时掌握矿区动态,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同时抓好矿区复绿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各地监督开采单位认真履行“边开采,边复绿”主体责任落实,对复绿不及时或复绿效果不好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用地单位,列入黑名单,禁止申请扩建的申报新使用林地项目。(西江日报 记者 谢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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