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全面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08.12.2015  20:40
如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934元/年提高至1556元/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

    在今年市政府积极推行的十件惠民中,全面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落实此项惠民实事,让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享受来自政府的关爱,今年我市大手笔加大民生保障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如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934元/年提高至1556元/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孤儿的养育标准也相应提高,让这些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来自党委政府的温暖,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个案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标准提升 切实减轻他的看病负担

    居住在端州区黄岗街道下黄冈一村的村民李勇江,今年39岁,是一名尿毒症患者,经常要住院透析,医疗费负担沉重。近日,当他拿着今年1至9月的看病住院单据,来到端州区民政局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时,他获悉一个好消息,今年补助标准提高了,从934元/年提升至1556元/年,这让他有了几分欣喜。

    端州区民政局立即为李勇江启动城乡医疗救助程序,本来他今年看病住院一共花费了47654元,除去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32494元,李勇江还需个人自付医疗费15159元。由于他经过长期治疗已欠下巨额医药费,家庭经济实在困难,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在读书,端州区民政局为他申请了1万元大病救助金后,还为他申请了专门帮助区内困难、低保群众的端州区慈善救助金。换言之,他个人需自付的医疗费已全部得到解决,他自己几乎不用再出钱。对此,李勇江感激地说:“全靠政府的帮助,我才得以继续安心看病治疗。十分感谢政府对我们此类困难人员的关心!

    ●数据

    帮助困难群众很给力 底线民生得到全面保障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2015年10月30日,我市城乡低保对象有2.62万户5.7万人。我市三类地区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城乡低保标准实行一体化,分别达到550元/人月,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80元、240元,增幅分别达17%和77%;城乡低保补差达到城镇395元/人月、农村235元/人月,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52元、77元。四类地区的广宁、德庆、怀集、封开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城镇500元/人月,农村380元/人月,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30元、80元;城乡低保补差达到城镇380元/人月、农村183元/人月,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47元、36元。目前,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已全部按照新的标准和补差水平兑现落实,累计至10月底,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补助资金14964.73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934元/年提高到1556元/年。今年1至10月,全市医疗救助对象39736人,支出医疗救助金额1538.29万元,平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1631元。

    同时,我市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据了解,我市五保对象共有13303人,今年1至10月各级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100万元。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供养资金全部按月发放,兑现落实。

    ●做法

    抓资金抓督查抓服务 确实民生实事得到落实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提高底线民生保障这件惠民实事得到落实,该局重点抓资金到位、督查到位、服务到位等工作。

    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测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并经市政府同意,分别制定印发了《2015年全市城乡低保和孤儿养育最低标准》和《肇庆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等文件,确保资金到位,确保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保障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标准落实,市民政局抓督查到位。一方面建立健全了每月报告制度,以表格、报表的形式,将完成情况包括人数、标准、兑现的金额逐一进行上报。同时组成工作组,采取不定期方式下乡进行社会救助资金的专项督查和入户核查,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

    目前,全市104个乡镇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考形式,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招聘了109名专职社会救助人员,确保服务到位。如今,困难群众申请低保、五保、临时救助,都可以在镇级社会救助窗口“一站式”办结,无论是救助时限还是服务群众的水平都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医疗救助对象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都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人均救助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