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原常委刘龙平涉受贿2700万 庭审爆粗口

04.09.2014  15:07

  广东肇庆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

  受贿财物中仅一套房就值2000多万,庭审中他几次痛哭,又突然爆粗……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3日,广东肇庆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龙平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由梅州市中院在大埔县法院审理。

  刘龙平被指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2573.2722万元、美元25万元、港币60万元,玩忽职守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有600多万元的非法所得。

  公诉人披露,刘龙平案发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新农贸市场的兴建有关,正因这一项目,不少群众向中央纪委举报,线索移交到广东省纪委。被省纪委约谈时,刘龙平主动交代了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

  秃顶的刘龙平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庭审最后,他几次哭了起来,称要向党和人民谢罪……

   收钱:

   为他人谋利获送钱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2年间,刘龙平利用担任肇庆高新区党委书记、肇庆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取肇庆四会市骏马水泥有限公 司、汕头市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负责人陈汉木、商人刘仕豪、黄万尚、吴烈钦给予的财物共人民币2573.2722万元、美金25万元、港币60万 元。

  有四笔受贿指控,均发生于刘龙平任肇庆高新区党委书记期间。

  2005年至2006年间,刘龙平为汕头市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负责人陈汉木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于2010年3月至6月间收受陈汉木支付的用于购买肇庆星湖奥园的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的款项人民币360万元。

  2009年,他为佛山籍商人刘仕豪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并于2010年、2011年春节前两次收受刘仕豪美金共25万元。

  2006年下半年,刘龙平为阳江籍商人黄万尚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并于2009年、2010年春节前两次收受黄万尚人民币共200万元。

  2005年下半年,刘龙平为潮汕籍商人吴烈钦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并于2010年、2011年、2012年春节前,三次收受吴烈钦港币共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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