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男子借钱未遂六亲不认 砍杀3个亲人

25.06.2015  12:18

  广州日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关家玉 通讯员陈希云)德庆一男子向其大姐借钱还债遭拒后十分气愤,遂对3名亲人进行砍杀,行凶期间还砍伤一名的士司机。近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德庆法院一审结果,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七年。

  2014年5月,被告人阿远向其姐借钱还债,其姐拒绝后,阿远十分气愤,加上之前因家庭纠纷,他已对其姐、姐夫、弟弟怀恨在心,因此他决定对上述亲人进行报复。阿远购买了刀、打火机、二锅头等作案工具,搭乘梁某驾驶的出租车到某电器商场门口。停车后,阿远挥刀砍伤梁某,梁某只好弃车逃生。

  随后,阿远下车冲到某电器商场门口,挥刀砍向其姐夫,将其背部砍伤,随即冲进商场挥刀砍了其弟弟和姐姐。最终,阿远用打火机点燃店内的煤气瓶,致使店内起火,部分电器被烧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决定对阿远实行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赔偿司机梁某的经济损失2338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