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9.12.2014 19:23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01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严禁排入西江;对鱼类资源影响大的炸礁、疏浚、抛填等施工行为应避开鱼类产卵孵化高峰期及珍稀鱼类的洄游季节;在生态敏感区施工时,尽量采用凿岩方式;开展增殖放流;航标保养中心的航标自动化维护保养车间设置100m的防护距离;运营期禁止运输油类、液体化工品等货种;建立健全与云浮、肇庆区域应急方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等,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7份,回收27份;发放个人调查表200份,回收194份。调查结果显示,100%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62.9%的个人受访者赞成工程建设,33.5%持无所谓态度,3.6%反对工程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9.12.201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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