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贺州共治跨界环境违法行为

27.07.2014  12:58
为共同保护好肇庆、贺州两市的蓝天碧水,日前两市签订的《肇庆市、贺州市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以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提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跨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系统,启动跨界地段(河段)环境联合监测和跨界环境违法行为联动监察等方面的合作。

  为共同保护好肇庆、贺州两市的蓝天碧水,日前两市签订的《肇庆市、贺州市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以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提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跨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系统,启动跨界地段(河段)环境联合监测和跨界环境违法行为联动监察等方面的合作。

  《协议》以共同领导、环境共建共享、联防联治、信息互通、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为原则,并提出五方面合作内容及具体措施。

  《协议》提出,两市环境保护合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将贺江交界断面的水质情况共享,上下游及时反馈污染或异常信息,开展监测、调查等工作,对交界区域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加强共享,做好污染防控工作。

  建立联合监测机制。肇庆、贺江两市共享监测数据,共同成立环境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工作小组,加强协调沟通、定期技术交流,定期报送相关监测预警数据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两市监测部门制定联合监测方案,共同确定河段主要监测因子,对监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共同组织人员采样分样监测。

  建立联动监察机制。本着互信合作、属地负责、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两市环境保护合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两市环保部门以处置边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置跨界环境污染问题、查处跨地区的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案件等三项为主要内容,开展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跨界环境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突发事件,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两市交界市县环保部门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加大对边界敏感企业、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段进行有效地监控。一旦上游发生环境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下游河流受污染的,上游环保部门要按相关规定通报下游环保部门,交界地区环保部门应立即报请当地政府迅速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上游会商下游后统一行动、共同处置,把污染和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