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08.06.2015  16:33


      肇庆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通报会6月3日上午召开。省复查组宣读综合评价意见,认为肇庆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建议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再度确认肇庆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省复查组认为,肇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部门配合,落实责任,群众广泛参与,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群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逐渐形成;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迈上新台阶;巩固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点场所卫生得到较好落实;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达到规定要求;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改善;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本次复查随机访问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245人次,征询对肇庆环境卫生等4项内容的意见,满意率为92.65%。
      省复查组在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精细化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指出了薄弱环节,要求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克服不足,落实整改。希望肇庆继续抓好农村地区卫生创建工作,推动条件成熟的省卫生镇向国家卫生镇目标迈进,惠及更多农村群众。尽快启动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国家卫生城市的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市委书记徐萍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复查组连日来不辞劳苦地开展复查并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表示感谢。她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力巩固提升创卫成果,以良好状态和实效迎接国家的复查。要根据省复查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把每一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国家复评准备工作,抓好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分片包干负责制,爱卫会各委员单位要始终保持迎检状态,实现齐抓共管。要建立卫生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单项整治向综合治理转变,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价城市管理和市场化管理机制,推动卫生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省复查组组长,省卫计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贾广虹向肇庆市市长赖泽华递交了综合评价意见书。省复查组副组长、省爱卫办主任许立凡反馈了检查情况。肇庆市领导黄三和、李天、赵志毅参加会议。(邓肇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