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胜副厅长到辽、苏、闽三省学习考察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立法经验

20.03.2017  10:15


考察组在辽宁调研。


王长胜副厅长与辽宁省老龄办马艳竟主任交流工作经验。

3月6日至10日,王长胜副厅长率调研组一行10人到辽宁、江苏、福建三省学习考察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立法经验。考察组一行先后到沈阳市沈河区丰乐街道溪林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睿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携才居家养老便民服务中心实地考察学习,并在辽宁省老龄办、江苏省民政厅和福建省民政厅召开了三场座谈会,进一步学习三省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配套立法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

辽宁省人大内司委主任、老龄办主任马艳竟,江苏省老龄办副主任王虹森,福建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张维船分别参加座谈并介绍了本省的老龄工作基本情况和相关立法经验。

广东省法制办社会法制处处长林楚炎、广东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调研员周晓萍以及我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