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胜副厅长带队到湛江、茂名调研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

26.11.2014  16:58

王长胜副厅长检查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公益性生态墓地

 

王长胜副厅长在茂名市民政局召开调研座谈会

  11月24日下午至25日,王长胜副厅长带领厅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同志,对湛江、茂名两市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和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制度情况进行调研,并了解近期社会关注的殡葬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情况。王长胜副厅长一行先后检查了湛江市狮子岭陵园、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公益性生态墓地,并分别在湛江、茂名市召开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社会事务科(股)长、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王长胜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湛江、茂名两市在推行全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尽快出台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二是要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举一反三,健全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要切实发挥好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制度的导向作用。在加强殡葬管理的同时,注重组织领导、公共服务、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绝不能简单地将殡葬改革等同于推行火葬,片面追求火化率。要结合实际调整有关考核指标和分值,使之更加客观、科学。四是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有关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个环节都落到实处。